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討論串[問題] 與房東簽約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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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証好像是在房客拖欠房租的時候~. 房東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~因為一般房東沒有辦法直接把房客的東西丟出去討回房子. 若是有公証 好像可以貼封條 討回房屋比較容易的樣子. 含稅的意思應該是五萬元包含稅金(10%)5000元/月. 你應該就是每個月付出五萬元~其他不需多付. 要報稅呀~. 你們房租已經有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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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想法如下,若有其他見解,歡迎指教。. 一般來說,公證法本身的效力,有兩個部分,. 對房東來說,將來房客有欠房租的話,. 經公證的契約書得為執行名義,也就是得對房客強制執行,不必先行訴訟程序。. 對房客來說,如果租約期間超過五年或未定期限,若經公證,則租賃權利受到法律保障,保障的程度在,若房屋所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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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[本文轉錄自 toberich 看板]. 作者: lovethai (遊戲人生) 看板: toberich. 標題: [問題] 與房東簽約時. 時間: Sun May 6 16:21:23 2007. 因為下禮拜就要與房東簽約. 不過我跟房東彼此之間都有一些問題不是很懂. 想說上來請教大家. 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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