討論串[合約] 簽九月一日的約時間還沒到可以重新簽約 …
共 3 篇文章
首頁
上一頁
1
下一頁
尾頁

推噓0(0推 0噓 0→)留言0則,0人參與, 最新作者enterpirse (小嘉)時間15年前 (2010/09/01 13:09), 編輯資訊
0
0
0
內容預覽:
租期是990901~1000901. 但是你簽約的當下就表示契約成立. 也就是說. 你可以在民國98年簽約,你的房子要在民國100年租給我. 這也是合法契約。. 一、先給租金才修理,有可能顧慮到你如果違約不租,他何必花錢整修。. 二、以法而言,房子目前使用權尚不在你,房東進屋是合法的。. 但是並不合

推噓0(0推 0噓 0→)留言0則,0人參與, 最新作者aleeon ( )時間15年前 (2010/08/27 10:32), 編輯資訊
0
0
1
內容預覽:
在租下來以前,你就應該要求修好了你才租,. 給了租金才修,一點也不合理,. 這種房子租了以後麻煩多。9/1日前他想要進去隨時都可以,他讓你先搬進去反而是他施惠契約起日你才有使用權沒有不好,那都是最基本的項目,反而房東限制得少,. 契約沒有提到的部分,許多在民法都有規範. --. 打球找我. http

推噓0(0推 0噓 5→)留言5則,0人參與, 最新作者pnhtw (阿軒甚麼時候才要叫麻麻)時間15年前 (2010/08/26 20:24), 編輯資訊
0
0
0
內容預覽:
站在房東的立場來說,房子如果沒有確定租出去,. 何必要花一筆錢來修家電,要是修好房子又過了很久都沒租出去,. 最後說不定因為放太久又壞了,那不是很衰,. 所以我覺得應該是簽約付押金後就應該要修了,. 而契約中也應該載明房客入住前房東要修繕完畢。. 另外房東方便你先搬東西進去,但是不能強制房東不再進入
(還有43個字)
首頁
上一頁
1
下一頁
尾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