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e: [合約] 簽九月一日的約時間還沒到可以重新簽約 …

看板rent-exp (租屋經驗)作者 (小嘉)時間15年前 (2010/09/01 13:09), 編輯推噓0(00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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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期是990901~1000901 但是你簽約的當下就表示契約成立 也就是說 你可以在民國98年簽約,你的房子要在民國100年租給我 這也是合法契約。 一、先給租金才修理,有可能顧慮到你如果違約不租,他何必花錢整修。 二、以法而言,房子目前使用權尚不在你,房東進屋是合法的。 但是並不合理。 三、可以增列新契約,不過也要對方同意增列。 ※ 引述《phantomthief (1412)》之銘言: : 最近在學校附近租房子~和房東簽了一份在書局買的契約書 : 日期是99年9月1日開始一年~房租一個月一萬多 先給了押金5000 : 有搬了一些東西進去了~ : 想問一下 : 1.房子裡洗衣機/電視機一些家電有壞的房東說要先給了租金才修理這樣合理嗎? : 2.雖然還沒有開始住 但是已經搬了東西進去了 房東還常常進屋裡這樣是可以的嗎? : 3.有人說書局的契約很不好 現在可以重簽一份或是有甚麼補救的辦法嗎? : 應為第一次租屋所以都不太了解 : 麻煩知道的人幫幫忙! : PS:不知道可不可以在這問~不行的話我會刪! : 先謝謝各位了!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210.240.244.111
文章代碼(AID): #1CVU0D4a (rent-exp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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