討論串[合約] 不定期契約有何可怕?
共 2 篇文章
首頁
上一頁
1
下一頁
尾頁

推噓0(0推 0噓 11→)留言11則,0人參與, 1年前最新作者kevinjl (無神論者-無神得自由)時間1年前 (2023/01/07 16:03), 編輯資訊
1
0
0
內容預覽:
很多人都說不要警告變成不定期契約. 會很可怕. 我不懂,除了不能增加房租 不能任意中止租約外. 還有什可怕?. 沒繳租金 是不定期契約 也不能趕人嗎?. 違反當初契約規定 例如原契約禁養寵物. 變成不定期契約後房客養寵物了 也不能管嗎?. 因為我的理解是,不定期契約就是比照原合約. 但是期限不定。.

推噓5(5推 0噓 15→)留言20則,0人參與, 1年前最新作者spmark (這就是幸運)時間1年前 (2023/01/07 16:59), 1年前編輯資訊
0
0
0
內容預覽:
不能增加房租其實就很恐怖了. 最可怕的不是不定期契約. 而是中華民國那可笑的司法. 實務上,民法租賃篇一堆法律都是寫著參考用的. 什麼都是以承租方為優先考量. 沒繳租金,沒關係,惡法保障你欠租. 欠夠久以為終於可以終止合約了. 結果惡法再保障你,房東不能把你驅離. 惡法強迫房東只能慢慢打官司、曠日廢
(還有314個字)
首頁
上一頁
1
下一頁
尾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