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e: [徵才] 低預算的非商業性網站規劃設計

看板soho (在家工作SOHO)作者 (銀色)時間17年前 (2007/12/07 00:41), 編輯推噓0(00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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興許是小弟思考模式過於侷限, 無論如何,小弟所欲表達的便是如此。 :) soho 的本意為 Small Office Home Office, 原是指因疾而必須在家工作的專職人員, 後來才泛指到一般所謂的居家工作者。(詳可見 wiki http://0rz.tw/9b3qU ) 回到重點,一般可被歸類的職務大方向上,有三種合作模式, 單次合作、兼職人員、專職人員。 單次合作即是如案件外包此種形式的職務, 主要特點在於內容單純(僅是案件內容的合作),時程較短, 規劃或時間的安排也方便。 而兼職人員便如 part time 工作, 特點在於責任較輕,工作時間零碎且短,有可能長期合作,採時薪∕月薪制。 所處理的工作內容較複雜(或可能會被複雜化) 專職人員可以當作是上班族,具有勞健保(正常情形下), 負擔公司內部的相關責任,工作時間固定且長(每日八小時), 而只要是公司內部相關的事情,一旦責任被歸屬到,便有可能落到你頭上, 無論是不是本來該你做的。 先把 soho 屬於專職人員的這種層面拿掉(其實 soho 的確有點像)。 為何小弟會建議 nomina 大您改成以案計費,從以上的區分不難略見一二。 如果 nomina 大您是要尋找專職人員, 小弟私以為您每個月的工作金額 5000~10000 似乎略少, 因為專職人員所承擔的是完整性的責任,換句話說, 您的合理要求,必須在合理時程內達到。 但是合理這種東西本身是相對的標準,即使是 nomina 大您所說的 「就是這個案子沒有那麼嚴格的時程目標,所以壓力沒那麼大」, 也是一種相對的說詞(端看兩方的認知)。 所以在這種情形下,以案為計會比較有優點, 因為一切的時程都是合約簽訂時所能一併提出的,對於這種條例式的規範, 雙方都具有保障,而且對於接案者(無論很忙與否),時間也更好調配。 小弟並不是要否定 nomina 大您的誠意, 但 soho 者∕接案者很多時候必須保護自己,必須尋求對自己有利的情況。 況且以案為包,沒有人說不能長期合作啊? 建立一個低點,讓雙方都對彼此有個相互約束的好的開始。 等到兩邊建立了信任,再慢慢轉換形式,也許以後便是不用包案的方式, 而是如 nomina 大您所言,以月為計的專職方式。 有何不可呢? :)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61.229.47.9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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