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e: [討論] 沒簽約是不是就完蛋了?

看板soho (在家工作SOHO)作者 (何事常向別時圓)時間17年前 (2007/12/11 15:31), 編輯推噓0(00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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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gpgpt (陌生)》之銘言: : 我先製作的是網頁,提了四個版型給他們挑選,也從中挑出一個, : 但跟我說產品照片還沒準備好,要我等, : 然後想另外再加做名片, : 我也就先設計了名片, : 同樣給他們四款挑選,另外附上新的報價, : 原本從每個星期問,到每個月催, : 後來又說有新產品快出來要順便拍攝,再等;名片也沒問好,因為大家都忙。 : 我覺得太久了,希望對方可以付訂金, : 他提出了這樣的說法: : 當初你若提出要訂金的話,我們會另做考慮, : 因為我們不會為未完成的工作付款, : 尤其是設計這種東西,不到完成是很難說是你要的東西。 : 之前的網頁設計曾說做Flash沒問題但到快完成時才告知無法做, : 目錄整個校稿完但印刷後顏色跑掉,這些都要我們照單全收。 : 因此我們不付訂金是有我們的理由的, : 在工作未完成前不可能因一些原因而先付款。 這種說法是不合理的 案子出問題 尾款可以不要給 訂金看是誰問題比較大再看怎麼退 再怎樣業主都都不會有照單全收的情況 反而是SOHO族做到快完沒簽約又被賴賬倒楣吧 : 因為想po這篇,剛剛特別去找他們網站,已經換了。 (沒用我的設計,不過還是很鳥) 感覺上是不滿意報價or提案又有人情在,對你施以推託策略 Time is money,friend. : 所以先撇去有沒有簽約不談, : 這樣的情況理想上該怎麼處理? : 究竟是不是該在提案完成後先收訂? : 且提案之後若撤銷製作,我是不是有權利收取費用?又該如何訂定收取的百分比呢? : 我現在還應該去爭取還是認賠? : 又如果寄出存證信函是合理的動作嗎? : 看到前面板友的文章順便抒發一下,希望其他soho別重蹈覆轍囉~ 我接網頁設計案是先了解客戶端需求預算跟公司規模,製作內容, 再報價,報價能接受就先提案,看提案對方滿不滿意(我只會提一個), 要修改或者想繼續的話就必須簽約付訂金,若整個就是不滿意就不要浪費時間了。 簽了約之後規範包含修改次數的流程, 超改超過三次、翻案大改都要另外加收設計費(但是通常看狀況睜一隻眼閉一隻眼) 不同意就不要做了,因為並不是不合理的條約(合約是我擬的),真的是為了保障雙方, 客戶得到作品,我得到報酬。 因為我接案是兼差性質,有一種"不做你生意也無所謂不勉強另請高明"的心態 在工作方面的經驗,其實真的有心要做事的客戶還是居多,她們的修改或者提案要求 是真的有她們自己的考量,但若遇到想刁難或是想推託的不如停損吧! 除非是認賠作功德或者累積作品等下一次機會,否則浪費彼此時間罷了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22.125.164.235
文章代碼(AID): #17NZpY3T (soho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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