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轉錄][新聞] 專任教師可兼職

看板sp_teacher (特教老師)作者 (ㄧ起開始的旅程)時間17年前 (2008/10/18 11:42), 編輯推噓2(200)
留言2則, 2人參與, 最新討論串1/1
※ [本文轉錄自 Education 看板] 作者: nbaEZchat (!!ez魂!!) 看板: Education 標題: [新聞] 專任教師可兼職 時間: Fri Oct 17 10:17:25 2008 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」修正 專任教師可兼職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」及「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」的修正,讓專科以上 、未兼行政職務的專任教師可以到營利事業兼職,另外,借調到民間機構任職的教師,復 職後只要補繳退休撫卹金的費用,借調期間的年資就可合併計算。(張德厚報導) 現行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」規定,專任教育人員原則上不得在外兼課或兼職。為了促進產 學合作,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」修正後,放寬專任教育人員的兼職範圍,明定專科以上、 未兼任行政職務的專任教師可以到營利事業兼職,不過,軍事院校的教師則排除在外。修 正草案也明定,專任教育人員可因育嬰、侍親、進修、借調等而辦理留職停薪,並規定專 科以上未兼任行政職務的專任教師,可因產學合作,借調到民營事業機構擔任專職。 而過去借調到民間單位的專任教師,借調期間的年資無法累計,「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」 修正後,借調到民間機構任職並回職復薪者,只要補繳退休撫卹基金費用後,借調期間的 年資就可合併計算。此外,行政院會還通過「學校教職員撫卹條例」的修正,明定教職員 在停聘、休職、留停期間,因病或意外死亡者,遺族可以依條例辦理撫卹。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81016/1/17qz0.html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40.122.174.239

10/17 22:42,
借 轉錄 實習教師版
10/17 22:42

10/17 22:45,
轉國考版
10/17 22:45

10/17 22:47,
轉PhD版
10/17 22:47
-- 我是國小資源班老師,目前在嘉義縣的學校服務(緊鄰嘉義市區,且在快速道路附近) 有身障與、資優與普通教師證 欲介聘至 高雄市 台南市 高雄縣 台南縣 懷念火雞肉飯與方塊酥的老師 請寄站內信 謝謝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59.104.212.164

10/18 16:57, , 1F
本新聞重點在"專科以上"
10/18 16:57, 1F

10/18 18:13, , 2F
專科以上兼職早就是公開的祕密,此舉只是就地合法吧
10/18 18:13, 2F
文章代碼(AID): #18-LiBpA (sp_teacher)
文章代碼(AID): #18-LiBpA (sp_teacher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