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e: [考題] 請問自閉症、亞斯柏格、過動三者和者可 …

看板sp_teacher (特教老師)作者 (mo-gu最可愛了^^~)時間15年前 (2010/11/13 10:15), 編輯推噓5(506)
留言11則, 7人參與, 最新討論串1/1
原文述刪~ 好像不少人會把有特教需求及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族群搞混 其實很簡單~ 有特殊教育需求者為在學者或已達學齡的兒童,類別定義於"特殊教育法"中 以身心障礙類而言,分為十二大類如下: 一、智能障礙。 二、視覺障礙。 三、聽覺障礙。 四、語言障礙。 五、肢體障礙。 六、身體病弱。 七、情緒行為障礙。 八、學習障礙。 九、多重障礙。 十、自閉症。 十一、發展遲緩。 十二、其他障礙。 符合資格與否是由心評人員和鑑輔會來判定的 而自閉和亞斯都屬於"自閉症"的類別 過動屬於"情緒行為障礙"的類別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族群,類別定義於"身心障礙者保護法"中 是不分年齡的,只要是中華民國國民,符合相關規定者 皆可向戶籍所在地的公所領取申請表,再至各指定醫院相關科別進行醫療鑑定 只要符合的會由公所於審核通過後發給"身心障礙手冊" 共分為十六大類,其類別如下: 一 視覺障礙者。 二 聽覺機能障礙者。 三 平衡機能障礙者。 四 聲音機能或語言機能障礙者。 五 肢體障礙者。 六 智能障礙者。 七 重要器官失去功能者。 八 顏面損傷者。 九 植物人。 一○ 失智症者。 一一 自閉症者。 一二 慢性精神病患者。 一三 多重障礙者。 一四 頑性 (難治型) 癲癇症者。 一五 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定,因罕見疾病而致身心功能障礙者。 一六 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定之障礙者。 另外手冊是有分輕.中.重和極重度的,但特教的鑑定安置則沒有分程度 因此會有有手冊但沒有特教需求(部份肢障)或有特教需求但無手冊(如學.情障者)的存在 還有特殊教育的主管機關是教育局,而身心障礙者的主管機關是社會局 前者提供教育服務,後者提供社政(如醫療.生活扶助)服務 這樣的解釋清楚嗎?^^~ -- 能夠找到需要自己的人,然後回應他們的需要, 其實也就是憑著自己的力量,為自己找到了容身之處。 ~摘自【蜂蜜幸運草】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
11/13 10:23, , 1F
感謝大大熱心的詳細解說!!!推~~~~~
11/13 10:23, 1F

11/13 10:47, , 2F
我也推這篇:p 很詳細的說明耶 應該真的蠻多人會搞混的
11/13 10:47, 2F
※ 編輯: tin83 來自: 114.44.144.14 (11/13 11:01)

11/13 17:53, , 3F
超清楚!!推!!!!
11/13 17:53, 3F

11/14 17:54, , 4F
身保法已改為身權法,障礙類別及鑑定制度(100年起)也有大異動
11/14 17:54, 4F

11/15 07:23, , 5F
大大解釋的很清楚~~推!!!
11/15 07:23, 5F

11/15 08:37, , 6F
推,身保法16類,身權法分為8大類,而且沒有手冊,改為
11/15 08:37, 6F

11/15 08:38, , 7F
身心障礙證明了,每5年重新鑑定一次,民101年全面實施
11/15 08:38, 7F

11/16 17:35, , 8F
謝謝樓上諸公們的補充說明^^~剛把身權法研究了一下,其實之前
11/16 17:35, 8F

11/16 17:36, , 9F
就有耳聞,只是不知道確切的施行時間,而且我現在也還在用手冊
11/16 17:36, 9F

11/16 17:38, , 10F
本來我是永久免重新鑑定的,現在看來要有隨時去重新鑑定的
11/16 17:38, 10F

11/16 17:39, , 11F
心理準備了~^^" 此外新的8大類好難記啊~~~~要花時間適應~
11/16 17:39, 11F
文章代碼(AID): #1CtVItFB (sp_teacher)
文章代碼(AID): #1CtVItFB (sp_teacher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