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請益] IEP評量標準的填寫?
各位老師好~
最近在打IEP評量分數時遇到了一點問題...
請問評量分數有高低起落的現象是可以的嗎?
因為我的打法是在同一教學範圍內
針對每次上課時對學生的測驗或是課堂觀察下去打分數
所以有表現好壞的問題,而分數也就跟著有高低...
例如:資源班國文 目標是能將解釋背出
12/5 學生剛學沒多久,還不太會背 課堂觀察後分數打3
12/6 學生可以背出大部分了 口頭抽問後分數打4
12/8 在複習過後對學生進行口頭抽問,發現又背不出來了 分數打回3
12/10 總結性評量 學生能寫出大部分,根據考試相關內容 分數打4
(中間省略很多啦~就大概舉個例子這樣)
請問這樣寫是可以的嗎?
因為有其他老師的意思說 分數回降就代表教學成效不佳
可是我的想法是學生學習速度不是很一致也很難掌控
會有忘記或是用曚的猜對答案的情況...
不知道哪種寫法、想法才是正確的~~
麻煩版上的老師為我解答了,謝謝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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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
01/19 18:53, , 1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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