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分享] 立院三讀 擴大特教服務範圍

看板sp_teacher (特教老師)作者 (~疼愛)時間13年前 (2013/01/08 14:25), 編輯推噓1(10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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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王韋婷 | 中央廣播電台 - 2013年1月8日 上午11:10 立法院院會今天(8日)三讀通過「特殊教育法部份條文修正案」, 將腦性麻痺增列為身心障礙,並將特殊教育實施年齡提早到2歲開始, 以擴大特殊教育的服務範圍。 修正條文也明定, 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應依照特教學生的需要, 提供特教生助理員服務,以強化特教生的教育支持。 為了擴大特殊教育服務範圍, 立法院院會8日三讀通過「特殊教育法部份條文修正案」, 將腦性麻痺增列為身心障礙。 提案的國民黨立委楊麗環表示,腦性麻痺是多重障礙, 沒有任何一項法令能完全符合腦麻患者的需求, 因此必須獨立增列於特教法中。 她說:『(原音)如果他丟到肢體身殘部分,他只是局部; 如果是智障,他又不完全是,他只是在思維上面不是很連續; 如果丟到學障,學障在肢體方面又很健全, 所以他常常在資源上面沒辦法得到該有的協助, 他必須以多重障礙一起來做協助。』 目前高中以下教育階段共有10萬3千多名身心障礙學生, 其中8成以上在普通班就讀, 但現行法規只提供以教師為主體的教師助理員, 忽略學生的需求。 因此,這次修法也明定高中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應依照學生的需要, 提供特教生助理人員服務。 民進黨立委鄭麗君說:『(原音)在一般學校裡面的特殊教育學生、 身心障礙學生可以有助理人員的法源依據, 包括身障生行動協助,視障生點字書、電子檔, 包括聽障生的打字服務等等, 在他們學習過程有專責人員服務、專責單位訂定個別化支持計畫, 保障他們有平等的受教權。』 另外,為推展身心障礙兒童早期療育, 目前從3歲開始實施特殊教育,但為了因應幼托整合, 修法也將早期特殊教育向下延伸至2歲開始,進一步擴大特殊教育的範圍。 原文出自http://ppt.cc/MPah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63.16.156.2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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難道多重障礙類,無法切合腦性麻痺的需求??? 這位立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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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話怎麼自相矛盾?
01/09 11:46, 2F
文章代碼(AID): #1Gwxla20 (sp_teacher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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