阮銘 - 我看台灣民主的發展 - 2009
http://www.taiwanncf.org.tw/ttforum/47/47-09.pdf
我看台灣民主的發展
●阮銘/台灣綜合研究院顧問
●陳雪琴、蘇芳誼/記錄整理
維基百科:
阮銘(1931年7月3日-),祖籍江蘇金山縣,出生於上海,政治學者以及政治評論家,
據稱是中國共產黨前書記胡耀邦的「智囊」、「文膽」(另一說是秘書)。
阮銘1988年以後到美國,1997年到台灣,2002年取得中華民國國籍。
2004年被陳水扁聘為總統府國策顧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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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辦單位邀請我來演講的題目是「我看台灣民主的發展」。我是1997年才來到台灣,
今天在座的各位貴賓比我還瞭解「台灣民主的發展」,特別是在座的高俊明牧師,
是我敬佩的民主前輩,他對台灣民主的貢獻與犧牲,相信大家都耳熟能詳。
今天講的只是我個人觀察台灣民主發展的看法,藉此機會與大家共同來探討。
我認為台灣的民主運動,也就是台灣的獨立運動,二者不可分割。這是台灣的歷史
地位決定的。回顧台灣的歷史,從荷蘭、明鄭王朝、清帝國、日本軍國主義,到中國國
民黨黨國主義,都是外來專制政權統治。台灣人民要獲得自由,必須擺脫外來政權和專
制制度雙重壓迫,必須終結外來政權與專制制度,也就是確立民主與獨立雙重目標。
台灣有些人把「民主」與「獨立」對立起來,不敢說他反對民主,他反對獨立。像
連戰,2005年跑中國去,呼應胡錦濤的《反分裂國家法》,在北京提出「聯共反台獨」
綱領。馬英九也說:「不統不獨不武」。他們都是用「反對獨立」,來包裝反對民主。
大家知道,一個獨立國家,不一定是民主國家,像中國,就是一個專制的獨立國家。
但一個民主國家,一定是獨立國家,絕不能接受外來政權的奴役控制。所以反對獨
立,就是反民主、反自由、反人權,接受外來政權的奴役。台灣人民在全球第三波民主
化浪潮中終結了中國國民黨外來政權的戒嚴統治,完成了民主制度轉型,已經成為主權
在民的獨立國家。「聯共反台獨」,就是要聯合共產中國來消滅台灣這個新生的自由國
家,讓台灣人民再度喪失自由與獨立,淪為外來政權統治支配下的奴隸。
由台灣的歷史發展來看,要實現終結外來政權和專制制度雙重目標,必須走民主獨立之
路。
台灣早期的獨立運動,走過民族主義之路,主張台灣人起來反抗中國人;也走過階級反抗
之路。為什麼都走不通?
第一,外來專制政權有強大的暴力機器(軍隊、警察、特務、監獄)鎮壓獨立運動。
第二,外來專制政權還有霸權大國的支持。中國國民黨外來政權在台灣,就長期受到美
國支持。
第三,走民族主義或階級鬥爭之路,外來專制政權容易挑動族群、省籍、階級的對
立,分裂台灣人民,削弱和孤立獨立運動。
所以,台灣獨立運動只有高舉自由民主的旗幟,不分族群、省籍、階級,聯合起來
共同反對外來專制政權的奴役、壓迫,使之陷於孤立、內部發生分化,才是民主獨立運
動走向成功之路。
台灣民主獨立運動的旗手,一位是彭明敏,一位是黃信介。
1960年代是台灣政治發展最黑暗的時期,自由中國雜誌被取締,雷震被捕入獄。
1964年彭明敏教授與其兩位學生魏廷朝與謝聰敏提出「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」,也被
判刑。
彭明敏《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》的歷史意義,是最早明確指出台灣民主獨立運動
之路。該《宣言》指出:
「團結一千二百萬人的力量,不分省籍,竭誠合作,以自由選出的政府取代國民黨
政權,重新制定憲法,實行真正的民主政治。」
彭明敏在《自由的滋味》一書中強調:
「現代國家的建立不是以種族、文化、語言或宗教等,作為基礎;而是以共同命運
和共同利益的信念,作為根基。在近代歷史上,有許多例子,相同種族、文化、語
言、宗教背景的人們,卻分別成立不同的國家,因為他們缺乏上述共同命運、共同
利益的信念;相反,也有許多例子,種族、文化、語言、宗教背景不同的人們,則
構成單一國家,因為他們具有共同命運、共同利益的信念。沒有一個國家有權單單
基於某地域住民的種族、文化、語言、宗教背景與其相同而對該地域要求主權,而
無視該地域住民的意願如何。」
《宣言》印了一萬份尚未散發,因印刷廠老闆告密遭警總查獲沒收。但有部分《宣
言》流傳出去。當時在日本擔任最具實力的台獨組織「台灣青年會」委員長的黃昭堂,
於 1964 年聖誕節把《宣言》夾入聖誕卡片中,大量寄到台灣和世界各地,標題是《台灣
獨立宣言》。
原來印成的《宣言》沒有印上「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」的標題,彭明敏他們準備
用另外的字體加印上去,但未及加上就被警總抄走,所以流傳出去的《宣言》沒有標
題。《宣言》全文沒有出現「獨立」二字,卻字字指明了台灣的獨立之路,所以黃昭堂
加上「台灣獨立宣言」的標題,是十分自然的;更準確地說,是「台灣民主獨立運動宣
言」。
彭明敏進了監獄,出獄後逃亡海外,在國外從事民主獨立運動。國內民主獨立運動
的代表人物就是黃信介。
黃信介出獄後加入民進黨時,他說:
「民進黨是追求民主政治的政黨,一直都是為自由、為民主在奮發努力。我要強調
的是,內部一定要團結。
有人說我反對台獨,我從來不曾反對台灣獨立。只是我不了解,目前講台獨的人用
什麼程序來達到台灣獨立的目的?要逼國民黨宣佈台灣獨立嗎?不可能!要革命、
造反嗎?有可能嗎?叫議會通過台灣獨立提案嗎?議會我們控制得了嗎?程序必須
清楚交代,若無法交代,就同國民黨說『三民主義統一中國』一樣。還有獨立之後
採取何種政體?是共產黨的模式?菲律賓總統馬可仕的模式?還是南韓那種特務比
螞蟻還多的模式?這些都必須詳細交代,我認為這些比宣佈獨立更重要!」
黃信介的意思很清楚,離開了民主空談獨立就像國民黨空談「三民主義統一中國」
一樣,是欺騙、愚弄人民。正確的道路(黃信介說的「程序」)就是通過民主進程實現
獨立。而且必須是自由民主的獨立,不是共產黨模式、馬可仕模式、特務比螞蟻還多模
式的獨立。
一個國家的民主發展,與全球民主化的形勢分不開。美國政治學者杭廷頓(Samuel
P. Huntington)在其著作「第三波的民主化浪潮」中,提出全球民主化的三次浪潮。
第一次民主化浪潮發生在十九世紀,台灣也在這股浪潮之中,當時清廷將台灣割讓
給日本,台灣土地上短暫成立「台灣民主國」,可是建立「台灣民主國」的人都是清廷
的舊官僚,並沒有與台灣人共同打拚的決心,日本人還沒來之前這些人就逃回中國了,
台灣人民犧牲生命仍無法改變日本殖民統治的命運。第二次民主化浪潮發生在第二次世
界大戰結束前後,許多殖民地紛紛獲得獨立的機會,很多新興國家走向民主,當時台灣
被中國國民黨政府佔領,如果中國國民黨政府不來台灣,我想台灣應該會在第二波民主
化浪潮中走向民主。台灣在前兩次民主化的浪潮中,失去成為一個民主國家的機會。第
三波民主化浪潮來臨時,台灣終於成功。
七○年代中期,第三波民主化浪潮從南歐開始,發展到八○年代、九○年代,蘇聯
共產帝國崩潰,民主化的浪潮逐漸遍及全球,台灣就是在這個民主化浪潮中,終結了國
民黨外來政權戒嚴統治,實現民主制度轉型,成為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。2003年黃昭堂
先生發表《台灣新生國家理論》一書,提出「新生國家理論」,強調台灣內外環境的變
化,已演進成為一個新生的國家,過去的「主權未定論」、「分裂國家理論」以及「繼
承國家理論」等,已經不適用於今日台灣。
1979年美麗島事件,是全球第三波民主化浪潮中台灣民主獨立運動的第一個高潮。
從美麗島大審中可以清楚看到,這是一場國民黨專制政府主張「獨立即叛國」與民主獨
立運動被告們維護「主權在民」的法庭辯論。八名「主犯」黃信介、林弘宣、呂秀蓮、
施明德、姚嘉文、張俊宏、陳菊、林義雄被控以「叛亂罪」在軍事法庭審判。
被告林義雄說:「台灣的前途應由居住在台灣的一千七百萬人民決定,包括本省人
和外省人,這是根據我所信仰的民主理想當然的結論。」
被告陳菊說:「對於台灣的未來,被告一直堅持要由住在台灣的一千七百萬同胞,
共同來決定。我所主張的台獨,是要求台灣國際地位的獨立,而不是情感式的台灣人的
獨立。如果審判長認為這主張算是台獨,我也不否認。」
被告姚嘉文說:「我唯一的主張,是國會在台灣全面改選。我所說的組織新政府,
是在國會全部改選下,促進政府改革,成為一個新的堅強的政府。如果認為這是台獨,
那我的台獨是不願受中共統治。」
所以美麗島事件,標誌台灣民主獨立運動在全球第三波民主化浪潮中興起。
1996年和2000年兩次總統大選,標誌國民黨外來政權統治的終結和台灣民主轉型的
完成。
1996年台灣總統直選,是台灣民主獨立運動的第二個高潮。由於中國發射飛彈恫嚇
台灣選民,被稱為台灣民主vs.中國飛彈的勝利。四組候選人,李登輝和彭明敏,主張民
主獨立,是中國飛彈瞄準的目標。林洋港和陳履安,「聯共反台獨」,是中國統戰、收
買的對象。結果李登輝和彭明敏共得百分之七十五的選票,林洋港和陳履安共得百分之
二十五的選票。台灣民主大勝,中國恫嚇慘敗。台灣完成了從外來政權到自由之國的制
度轉型,美國「自由之家」(Freedom House)就是在這次選舉之後,將台灣列入全球
「自由國家」之林。
2000年第二次總統直選,陳水扁擊敗連戰、宋楚瑜,實現和平轉移政權,是第三個
高潮。
最後的高潮,2004年大選,連戰與宋楚瑜合流,圖謀「奪回政權,藍天再現」。結
果是二二八全台灣二百多萬人牽手,以空前的大團結戰勝了連宋聯盟。
連任的陳水扁總統,許諾台灣人民在他任期內制定一部合時、合身、合用的台灣憲
法。這是台灣民主鞏固的基石。然而這個諾言沒有實現。
以彭明敏的《宣言》指出的民主獨立運動之路,比照我們經歷過的台灣民主發展,
欠缺的就是「重新制定憲法」這一步。
法國學者若南(Ernest Renan)說:「憲法是國家的靈魂」。台灣現在那部所謂「一
中憲法」,是中國國民黨流亡政府從南京帶來的外來政權憲法。外來政權的靈魂附在新
生自由國家的身體上,人民怎麼可能充分地發揮出自由的生命力和創造力呢?李登輝時
期多次修憲,是為進行國會和總統全民直選,為終結外來政權、實現民主制度轉型取得
「法源」的權宜之計,即借外來政權之「法」終結外來政權。這個歷史進程早已結束。
那部外來政權的舊憲,已經完全不符合台灣作為全球第三波民主化浪潮中新生國家的現
實;而且被中國國民黨舊勢力利用它來作為欺騙和分裂台灣人民,顛覆自由民主制度、
復辟外來政權的工具。
1776年美國獨立戰爭結束之後,也有過一段低迷消沉、動盪不安的年代。那時美國
不被其它國家承認,還發生過農民叛亂。以丹尼爾‧謝斯(Daniel Shays)為首的叛亂領
導人,是參加過獨立戰爭的老兵。華盛頓認識到「新英格蘭出現的騷亂,我們商業上的
不景氣,以及籠罩全國各地的那種低迷消沉的情緒,在極大程度上是我們自己的人民起
來向我們的憲法體制進行挑戰。」
1787年5月26日至9月17日美國制憲會議在華盛頓領導下於費城召開,經過爭論與妥
協,制定出一部具有持久生命力的新憲法,奠定了二百多年來美國生存、發展,成為全
球最強大的自由國家的憲政基礎。
美國憲法的頭三個字是“We the People”,開宗明義是「我們人民」制定的「最高
法」(Supreme Law)。
我們今天與國民黨復辟勢力的分歧,不是枝節的政策分歧,是國家認同、國家制
度、國家生存發展、國家對內對外戰略目標的根本分歧。中國國民黨同共產中國有「九
二共識」,有「國共論壇」;同台灣人民沒有「共識」、沒有「論壇」。這就是台灣當
前面臨的憲政危機,就是國民黨復辟勢力要改變台灣「主權在民」的自由國家體制,剝
奪台灣人民作為國家主人的權利,用它的「九二共識」和「國共論壇」把新的外來政權
請進來當台灣的主人,實現其「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」,使台灣人民再度淪為新外來政
權統治下的奴隸。唯有人民制憲,才能解決這一個危機。
誰來制憲?「我們人民」。一部合時、合身、合用的台灣憲法,要靠台灣四大族群
聯合起來,共同討論制定,全民公投通過,任何內部和外部的反民主勢力,都無法抗拒
人民的共同意志。
早在1972年,許世楷起草的台灣憲法,就已明確指出,在台灣,「我們人民」,是
「馬來玻里尼西亞語系、福佬語系、客家語系、北京語系四大族群」。「四大族群都是
台灣人,應各自保有獨特文化,進而和睦相處」,「四大族群生來平等,任何族群不得
壓制其他族群」。這是一部台灣民主大團結憲法。為了向台灣人民公佈這部民主大團結
憲法,鄭南榕曾經貢獻出寶貴的生命,我們不可忘記。我認為這部民主大團結憲法的重
要觀念,應當作為我們今天全民制憲的思想基礎。
民主不光是選舉活動而已。我不贊成在選舉中弄什麼「民主內戰」,分裂台灣人
民。民主需要團結,需要寬容,需要妥協,需要合作,需要尊重異議。托克維爾(Alexis
de Tocqueville)指出:「民主遠非只是一個政治範疇,而同時甚至首先是社會、文化、
習俗、家庭、婚姻,以至知性活動方式,感性活動方式,及基本心態結構等人類生活一
切方面的普遍性範疇。民主永不會在某一階段、某一領域停步不前,而將成為對現代人
和現代社會永無止境的挑戰過程。」
今天台灣正面臨國民黨新威權體制對民主的挑戰。我們應當記住2008年兩場選舉中
自由民主力量挫敗的教訓,不是失敗於國民黨舊勢力的強大,而是失敗於自由民主力量
的內部分裂。國共聯盟可以打敗一個四分五裂的台灣,但不敵一個團結的台灣。唯有台
灣人民團結起來,才能避免台灣被國共聯盟所出賣,繼續推動台灣民主自由向前進。
團結不等於大家的意見一致,民主國家必須包容不同意見的存在,但必須維護一個
共同目標:台灣的自由、民主與獨立。在座的可能有人不同意我的看法,但這並不影響
我們的團結,因為我們的團結乃建立在反對外來政權復辟、反對投降中國、反對與中國
統一的基礎上。只要基於對民主、自由與獨立的信念,大家團結一致,就能夠打敗國共
聯盟。
團結必勝、分裂必敗,台灣人民團結起來,把台灣民主向前推展,共同制訂一部台
灣憲法,努力打拚,勝利一定屬於我們。◆
[新世紀智庫論壇第47期/2009.09.30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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