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e: [投書] 關於苗栗教甄,即將貼在馬總統的fb上。消失

看板studyteacher (實習教師)作者時間13年前 (2011/08/13 22:00), 編輯推噓6(60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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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cutesuper (我身體如風中蟾蜍)》之銘言: : 苗栗縣政府回應(回我這些屁話結果和10天前報紙內容一樣 XD) : 台端您好: : 您於100年8月1日投書總統府民意信箱經轉苗栗縣政府縣長信箱陳情案件,茲答復如下: : 有關您的疑慮,本府說明如下: : (一)首先,複試當日上午之試前說明會,已明確告知教學演示委員關於考生不得攜帶 : 教具之規定,因此各位委員對於評分標準皆具有一致性。再者,在有人向工作人員提出 : 有考生攜帶教具之情事後,試務中心旋即請試場負責人員進場,向教學演示委員提示該 : 名考生攜帶教具屬違規行為,有關使用教具部份應予扣分。惟簡章內並未規範違規情事 : 之處理方式,因此有關扣分部份,仍尊重教學演示委員之專業判斷。 : (二)至於場外工作人員不諳甄選作業規定,造成您的疑慮,對此深感抱歉,本府亦將 : 檢討該名人員之責任。承辦人:鄭芳渝,電話:559677(<---這是6碼軍線嗎 囧) : 〔承辦單位:教育處〕苗栗縣政府敬復 :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: so 簡章有講不得攜帶教具 但因為沒說明違規如何處理 : 因此尊重"演示委員"扣分的判斷 偉哉 縣教育局真是推的一乾二淨 : 不過我又再寫一次信了 反正寄封信也才5分鐘而已 都已經知道不得使用教具教學,負責人怎麼沒有制止考生繼續使用教具 還讓考生繼續全程使用教具,哪一種考試可以這樣的? 發現考生違規使用違禁品不加以制止,而讓她繼續使用下去喔. 使用違禁品參加考試如同作弊,作弊的人還可以被錄取,如何教育我們的下一代.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
08/13 23:44, , 1F
大家記得打電話提醒政風處
08/13 23:44, 1F

08/14 10:17, , 2F
應該結果還是會不了了之
08/14 10:17, 2F

08/14 19:28, , 3F
再吵也沒用,簡章只說不能用,並無說用了會怎麼樣的罰則
08/14 19:28, 3F

08/14 19:29, , 4F
貼到FB也只能換來做為來年甄選的改進,是改變不了事實的
08/14 19:29, 4F

08/14 19:29, , 5F
醒醒吧~~
08/14 19:29, 5F

08/14 19:43, , 6F
事沒底定,結果如何還是未定之天。
08/14 19:43, 6F

08/14 19:44, , 7F
無論如何,對於努力為他人發聲者,應給予讚賞與打氣。
08/14 19:44, 7F

08/14 22:02, , 8F
說沒用的人太消極了 就每年看著內定的名額而無可奈何?
08/14 22:02, 8F

08/14 22:03, , 9F
我也在蒐集其他內定的證據 雖然有人勸我不要也毀了自己
08/14 22:03, 9F

08/14 22:05, , 10F
為了社會正義發聲的人 我每看一次都在心裡說聲謝謝你們!
08/14 22:05, 10F

08/14 22:15, , 11F
我還想說這件事怎麼就沒聲息了....
08/14 22:15, 11F

08/15 12:35, , 12F
加油!!
08/15 12:35, 12F
文章代碼(AID): #1EHeEK1O (studyteacher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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