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e: [投書] 關於苗栗教甄,即將貼在馬總統的fb上。消失

看板studyteacher (實習教師)作者時間13年前 (2011/08/16 10:25), 編輯推噓-2(02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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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Jacky0806 (A ZA A ZA FIGHTING)》之銘言: : ※ 引述《cutesuper (我身體如風中蟾蜍)》之銘言: : : 苗栗縣政府回應(回我這些屁話結果和10天前報紙內容一樣 XD) : : 台端您好: : : 您於100年8月1日投書總統府民意信箱經轉苗栗縣政府縣長信箱陳情案件,茲答復如下: : : 有關您的疑慮,本府說明如下: : : (一)首先,複試當日上午之試前說明會,已明確告知教學演示委員關於考生不得攜帶 : : 教具之規定,因此各位委員對於評分標準皆具有一致性。再者,在有人向工作人員提出 : : 有考生攜帶教具之情事後,試務中心旋即請試場負責人員進場,向教學演示委員提示該 : : 名考生攜帶教具屬違規行為,有關使用教具部份應予扣分。惟簡章內並未規範違規情事 : : 之處理方式,因此有關扣分部份,仍尊重教學演示委員之專業判斷。 : : (二)至於場外工作人員不諳甄選作業規定,造成您的疑慮,對此深感抱歉,本府亦將 : : 檢討該名人員之責任。承辦人:鄭芳渝,電話:559677(<---這是6碼軍線嗎 囧) : : 〔承辦單位:教育處〕苗栗縣政府敬復 : :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: : so 簡章有講不得攜帶教具 但因為沒說明違規如何處理 : : 因此尊重"演示委員"扣分的判斷 偉哉 縣教育局真是推的一乾二淨 : : 不過我又再寫一次信了 反正寄封信也才5分鐘而已 : 都已經知道不得使用教具教學,負責人怎麼沒有制止考生繼續使用教具 : 還讓考生繼續全程使用教具,哪一種考試可以這樣的? : 發現考生違規使用違禁品不加以制止,而讓她繼續使用下去喔. : 使用違禁品參加考試如同作弊,作弊的人還可以被錄取,如何教育我們的下一代. 我陪妹妹考苗栗的國中甄試,在試務中心外,看見一個像是試務中心主任的人,隨便問了在場的一位年輕短裙女生,問他是陪誰來考試,對方回答:姊姊,於是他就問他願不願意到試務中心幫忙,他還強調,要待倒下午四點以後喔,那女生點頭說可以,於是很像是務中心主任的個人就當場說:你錄取了,之後便看到那位短裙女生進進出出考場與試務中心,我當場傻眼,陪考家長可以進試務中心幫忙喔,那早知道我就自告奮勇幫忙!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
08/16 10:59, , 1F
錯別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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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/17 01:04, , 2F
如果是事實~那這是.....把妹的新方法嗎?
08/17 01:04, 2F

08/18 22:21, , 3F
是主任進進出出那個女生吧...科科
08/18 22:21, 3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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