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e: [國中] 請問關於代課保障5.5個月薪水這事...

看板studyteacher (實習教師)作者 (~手胡南滾搖~)時間12年前 (2014/01/19 12:59), 編輯推噓3(30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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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來自問自答一下, 因為之前提出了這個問題,所以這禮拜來試圖去找出解答 學校教師會的老師聽到我跟朋友的討論之後很熱心地去找公文 他的回覆是認為說教育部這則公文只是鼓勵學校提早開始找代課 而非要提升代課老師薪資 這個答案我是不大能理解啦 不過拜GOOGLE大神的幫忙 我大概找到了事情的真相(推眼鏡) http://0rz.tw/ueOSj 以這份新北市政府轉給底下各級學校的教育部解釋 可以確定的是最高主管機關教育部的定義整學期是 「以8月1日至翌年1月31日(上學期)及2月1日至7月31日(下學期)為準」 所以不管哪個縣市學校,只要不是用這日期起聘,都可以不用支付5.5個月大鐘點 但是該則公文底下又有但書 因為XXX,所以: 「如經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依權責認定係屬整學期兼任或代課者,自得依 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」所定整學期兼任、代課者之標準計算 發給鐘點費。」 SO....造成了各縣市有各縣市的做法 所以大部分就拿教育部的規定跟在起聘日期上做文章 告訴你這小小的代課教師並非整學期聘任唷>.^(啾咪) 但是彰化縣則是由教育局自行發公文給底下學校 http://www.ttjh.chc.edu.tw/xoops/modules/tadnews/index.php?nsn=12本縣對整學期認定標準為『外聘教師兼任、代課為開學上課日至課程結束日』 .................如係整學期授課者,於最後一個月補發其餘薪資(即核算總支 給5個半月鐘點費)」 據說新竹也是 SO.........幫彰化縣和新竹市掌聲鼓勵鼓勵 至於其他縣市 鬼島不意外,既然政府代表資方這麼說了,我們也只好默默接受囉>.^ (以上是個人對公文的解讀,若有不對的地方再煩請各位大大協助修正) -- 「小說除了人名其他都是真的, 歷史除了人名其他都是假的。」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36.238.130.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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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專業 推一下
01/19 15:04, 1F

01/19 15:32, , 2F
彰化 的確如此
01/19 15:32, 2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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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夠的 會補足給兼任教師
01/19 15:33, 3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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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專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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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編輯: mdking 來自: 36.238.130.27 (01/19 16:5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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