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考題] 教育法規 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

看板studyteacher (實習教師)作者 (願一切平安順心)時間9年前 (2016/06/22 19:37), 編輯推噓0(00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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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「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」規定,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? (A)行政院應設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 (B)地方政府所屬學校得設置校務發展基金,其設置辦法,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(C)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之教育補助分為一般教育補助及特定教育補助 (D)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為提升教育經費使用績效,應建立評鑑制度 (A)第9條 行政院應設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 (B)第14條 各級政府所屬學校得設置校務發展基金,除法律另有規定外, 其設置辦法,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。 (C)第8條 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之教育補助分為一般教育補助及特定教育補助 (D)第16條 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為提升教育經費使用績效,應建立評鑑制度, 對於公、私立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進行評鑑。 -- 我看不出(B)錯在哪裡 跟法條內容一樣不是嗎? -- 世界上沒有人是完美的, 我們需要的是一個能容忍自己缺點的人, 那才是真正的幸福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4.41.84.170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studyteacher/M.1466595437.A.70C.html

06/22 19:43, , 1F
多了"中央"
06/22 19:43, 1F

06/22 19:51, , 2F
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不等於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?
06/22 19:51, 2F

06/22 19:52, , 3F
是還有包括地方主管教育機關嗎
06/22 19:52, 3F

06/23 13:31, , 4F
本法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;在中央為教育部;
06/23 13:31, 4F

06/23 13:31, , 5F
在省(市)為省(市)政府教育廳(局);
06/23 13:31, 5F

06/23 13:32, , 6F
在縣(市)為縣(市)政府。
06/23 13:32, 6F

06/23 13:35, , 7F
貼錯法條了,但差不多意思. 請看原法第2條.
06/23 13:35, 7F
文章代碼(AID): #1NQdXjSC (studyteacher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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