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E: [問題] 假日加班費,交通,伙食 免稅卻還被扣繳?

看板tax (稅板)作者 (臭男生)時間17年前 (2009/05/15 10:50), 編輯推噓1(10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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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BoBoKevin ( )》之銘言: : ※ 引述《song50t (詠春,YA問)》之銘言: : : 表姐要報稅 : : 我隨口說了新聞報導有說伙食費可以扣除(老姐馬上眼睛亮起來) : : 查詢結果是每個月可以扣1800,屬於免稅(不太懂免稅在這邊的意思) : : 可是.....看了老姊的薪資單和年度扣繳憑單,我看不太懂 : : 收尋伙食兩字是去年的,不過沒有解答,置底文也好像沒有 : : 我也不知道怎麼跟她解釋,不知道她可不可以扣除 : : 大致上敘述一下老姊在薪資單寫的東西: : : 本薪:  X 元 : : 伙食費:  1800 元 : : 實领:X+1800 元 : : -- : : ◆ From: 114.47.8.233 : : 推 akakapo:理論上公司給的扣繳憑單即已扣除這些項目。不能自行列舉。 05/15 00:54 : : → andahl:因伙食費為免稅額,所以不會出現在扣繳憑單上 05/15 01:13 : 借此文問問.... : 我是第一年報稅 : 現在才發現 前公司把額外津貼居然先代扣了..... : 加上週六上班給的部分共五千 直接薪水扣去5000*6% = 300 : 本薪:  X 元 : 交通: 1000 元 : 通訊:  1000 元 : 週六:   3000 元 : 實領:X + 5000-勞健保-300 元 : 理論上這部份應該只需要 200 * 6% 吧? : (週六算加班且免計入、津貼1800 ==> 5000-3000-1800 = 200) : 但居然先代扣 @@ : 而且不管我怎麼算 跟公司給我的"50薪資"扣繳憑單上都不符 @@ : PS:裡面也是有列出 扣繳稅額C = 2,100 (300*7個月) : 有稅務強者幫我看看嗎 Orz 基本上大概會出現問題而增加所得稅額的情況有以下 1. 公司在扣繳憑單上的金額多於實際給付給你的金錢 2. 公司未扣除免稅(例如每月46小時免稅的加班費,交通或伙食津貼,勞退自提金額..)項 目,直接把所有給付給你的金錢總額列在扣繳憑單上 建議你先向公司反映要求提供更正後的扣繳憑單,如果沒結果或怕被報復,就直接提出相關 文件(例如公司的薪水單及轉帳明細)向國稅局提出檢舉,並以實際要課稅的所得來申報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203.69.169.99

05/15 10:58, , 1F
感謝^^ 為了時效..應該不走舊公司那裡 這樣可行?
05/15 10:58, 1F

05/15 10:59, , 2F
然後直接去國稅局辦理相關業務?
05/15 10:59, 2F
文章代碼(AID): #1A3DXRn3 (tax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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