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問題] 請問租屋報稅的問題

看板tax (稅板)作者 (片片凋落)時間17年前 (2009/05/26 21:02), 編輯推噓0(00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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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我去年住的地方,那個房東很討厭,我想要把租屋的列舉報稅, 剛剛看了一下,合約內容有一條: 本件租屋之房屋稅、綜合所得稅等,若較出租前之稅額增加時, 其增加部份,應由乙方負責補貼。乙方決不異議。 我今年已經搬離那個地方了,我想請問合約若這麼寫, 是不是我真的要補貼他? 或是乾脆別沾惹麻煩了,別列舉了用標準就好? @"@ 那假設我要列舉租屋這條時, 我看到報稅軟體裡要我填:房屋稅籍編號 2. 這個若我沒有填,會怎樣嗎?? 我有爬本版文看到一個網址可以查「臺北市房屋稅籍編號」 但我填去年住的地方,它寫「查無您輸入的資料」 所以如果我沒填會怎樣嗎?? 謝謝!!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61.229.61.147
文章代碼(AID): #1A6-XZdJ (tax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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