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新聞] 災損停營業 營業稅可扣除

看板tax (稅板)作者 (臨界點)時間16年前 (2009/06/30 09:50), 編輯推噓0(000)
留言0則, 0人參與, 最新討論串1/1
中和市魏先生問:小規模營業人如因災害損失無法營業,可否申請以實際營業天數查定營 業稅? 北區國稅局中和稽徵所答覆:颱風季節又將來臨,除應做好防颱準備外,小規模營業人如 因災害影響無法營業者,應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,向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、稽徵所、服 務處申請扣除其未營業之天數,以降低營期營業稅額。歷年來如有颱風來襲,常會對部分 地區造成大小不一災情,其他如因道路拓寬、公共工程施工及興建工程等因素影響,造成 小規模營業人必須停業數日甚至數月者,亦可比照辦理。 【2009/06/30 經濟日報】 http://udn.com/NEWS/FINANCE/FIN10/4990128.shtml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218.166.49.194
文章代碼(AID): #1AIMzqlD (tax)
文章代碼(AID): #1AIMzqlD (tax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