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問題] 請問房租契約這樣寫究竟可不可以報稅?

看板tax (稅板)作者 (迷你小天使)時間16年前 (2009/07/06 17:48), 編輯推噓0(00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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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房租可不可以報稅之類的問題 已經有先爬過版了 但不知道是因為關鍵字不對 還是沒有討論過這類的問題 所以 還是不太清楚這樣究竟算怎樣 煩請各位大大能夠回答 如果這問題太蠢 或是我爬文爬的不夠 還煩請各位大大鞭小力點<(_ _)> 在房租契約上(文具行買的制式合約),房東將下面幾條畫掉 1.印花稅各自負責,店/房屋之捐稅由甲方負擔,乙方水電費及營業上必須繳納之捐稅 自行負擔 (這是要營業用的所以才刪掉?對我們這種自住的沒有差別?) 2.本件租屋之房屋稅、綜合所得稅、若較出租前之稅額增加時,其增加部份,應由乙方 負責補貼,乙方決不異議。 (所以,他刪掉這條,表示我們可以報稅??) 3.本租金憑單扣繳由甲/乙方負責向稅捐機徵機關負責繳納。 (這條最看不懂,刪掉的意思是....我們不能報稅??) 因為我們大家是輪流搬進來的,也就是假設A要搬走,找到了一個人頂替,就搬走了, 契約感覺上只是形式上,我之前搬進去也沒有跟房東談過,就連契約上面的名字都不是 我們自己的,只是因為這次剛好又搬走/進了一個,我們不想自己權益受損,所以打算跟 房東重簽契約,也打算跟他談報稅的問題。 但因為之前都沒有提過報稅的問題(包括5月報稅時也沒提),而他就將契約上面這三條畫掉 ,我們是在想,這樣究竟代表什麼??這樣我們究竟要怎麼跟他談?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60.251.68.16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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