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新聞] 列報呆帳 須證明支付命令送達

看板tax (稅板)作者 (臨界點)時間16年前 (2009/07/22 08:54), 編輯推噓0(00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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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國稅局表示,公司行號若有應收帳款、應收票據及各項欠款等債權,超過兩年經催 收後,未能收取本金或利息,可依法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列報為呆帳損失,但需附有支付 命令已送達於債務人的證明。 台北市國稅局查核甲公司9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,發現甲公司帳列呆帳損失1, 000餘萬元,經查核呆帳損失內容發現,甲公司對於其逾期兩年經催收後未能收取本金或 利息之應收帳款、應收票據及各項欠款債權,雖已依法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,但尚未將該 支付命令合法送達於其債務人,與稅法規定的要件不符,因此被國稅局剔除列報的呆帳損 失,並補徵營利業所得稅250餘萬元。 台北市國稅局說,營利事業應收帳款、應收票據及各項欠款債權,經依法向法院聲請支付 命令,如因債務人他遷不明,致支付命令未能送達於債務人者,如債務人為公司行號,應 記載該公司他遷不明前的確實營業地址,由稽徵機關根據內部或通報資料查對屬實後予以 認定;如債務人為個人,除已辦理戶籍異動登記者,由稽徵機關查對屬實憑認定外,若行 蹤不明者,應有戶籍機關發給債務人的戶籍謄本或證明。此外,若債務人居住在國外,應 有我國駐外使領館、商務代表或外貿主管機關之證明。 國稅局官員也呼籲,公司行號於發生各項費用支出時,應依稅法相關規定取具證明文件, 若列報呆帳也要有催收確實送達的證明,以免不符規定遭剔除補稅。 【2009/07/22 經濟日報】 http://udn.com/NEWS/FINANCE/FIN10/5032052.shtml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218.166.52.101
文章代碼(AID): #1APcCfYz (tax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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