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新聞] 地價稅優惠消失 儘早申報

看板tax (稅板)作者 (臨界點)時間16年前 (2009/08/05 08:32), 編輯推噓0(00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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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政部指出,地價稅適用特別稅率原因消失,自動向稅捐機關申報,可免罰但要加計利息 ,利息計算截止日至「自動申請改課之日」,不再以稅捐機關核發稅單的指定繳納日作為 截止日。 在財政部的新規定下,凡是原適用地價稅優惠稅率,日後優惠稅率適用原因消滅,愈早向 稅捐機關申請改按一般稅率課稅者,被加計利息罰鍰就會愈輕。 財政部舉例,甲地價稅原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,96年3月4日甲將房子出租,至98年7月1 5日主動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改按一般用地稅率,稅捐機關核定補徵97年地價稅差額後, 限在同年8月20日前繳納。 【2009/08/05 經濟日報】 http://udn.com/NEWS/FINANCE/FIN10/5058369.shtml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218.166.51.1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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