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新聞] 客運虧損補助課稅 不回溯退稅

看板tax (稅板)作者 (臨界點)時間16年前 (2009/08/19 08:43), 編輯推噓0(00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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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降低課稅命令因釋憲,造成無限期回溯退稅的衝擊效應,財政部原則決定,大法官會議 661號解釋,客運營運虧損補助的課稅規定,應自司法院6月12日釋字661號解釋文公布當 日起失效,不適用回溯退稅條款。 財政部是引用司法院釋字188號解釋指出,除解釋文另有明定者外,應自「公布當日起發 生效力」。財政部認為,大法官會議661號解釋,就財政部86年有關客運營運虧損補助課 稅的效力,並未另做規定,這項引起爭議的課稅解釋,應自661號解釋文公布當日起「才 失去效力」。 財政部將再與司法院就此原則進行溝通,往後若大法官會議未明指課稅解釋自始失效者, 財政部擬限制不合時宜課稅解釋適用無限期退稅的範圍,降低課稅命令因「昨是今非」, 導致必須面對無限期回溯退稅的風險,與國庫連帶衍生不可預期的退稅衝擊。 大法官會議第661號解釋,是今年1月23日稅捐稽徵法第28條修正生效,針對可歸責政府的 錯誤,退稅期不再受五年限制後,首宗可能涉及需要無限期限稅的釋憲案。 661號解釋針對財政部86年發布行政命令,就受領政府提供偏遠路線營運虧損補助的汽車 及船舶客運業者,按其補助款課徵5%營業稅,已違反憲法第19條規定,即日起不予適用。 86年課稅解釋距今已逾12年,是否需要無限期退稅,引起爭議。 申請釋憲的台西客運自86到90年間,領受交通部補助公民營大眾客運業偏遠路線虧損補助 共8,200萬元,因為未報繳營業稅,92年稅捐處援用86年課稅解釋以漏稅理由對台西客運 補稅,並處以三倍漏稅罰鍰。估計連補帶罰營業稅逾千萬元。 除台西客運申請釋憲86年課稅解釋外,性質相近也恐觸及違憲的課稅命令,還有包括老殘 票價、油價差額補貼等規定。涉及退稅對象廣泛,包括計程業者,與大有、首都等客運業 者,粗估若全部回溯退稅,退稅額約4億元。 財政部認為,稅捐稽徵法修正後「可歸責政府的錯誤」,退稅不受五年限制原則應審慎適 用,否則部分隨時空環境不同,出現爭議的課稅解釋,均將變成未來國庫無限期退稅的未 爆彈,對國家財政未必是福。 【2009/08/19 經濟日報】 http://udn.com/NEWS/FINANCE/FIN10/5085790.shtml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218.166.49.18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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