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新聞] 賣地下周一前登記 地價稅由買方繳

看板tax (稅板)作者 (臨界點)時間16年前 (2009/08/24 09:01), 編輯推噓0(00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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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,但稅務官員提醒,地價稅納稅人要注意兩個時間點:一是8月31 日(下周一),當天土地登記簿記載的所有權人得負責繳全年的稅負。二是9月22日,納 稅人如果今年有買賣房屋,若欲適用千分之二的自用住宅優惠稅率,一定要在9月22日前 申請。 至於八八水災的受災戶就不必太擔心,財政部賦稅署官員說,因莫拉克颱風造成土地因山 崩、土石流等因素無法使用的災民,地價稅一律全免,稅捐機關會主動派員勘查災害程度 ,提供災民租稅減免。 嘉義縣稅務局官員表示,地價稅的納稅基準日訂在8月31日,土地買賣移轉登記日在31日 以前,地價稅的納稅人是買方,若在31日以後辦完登記,賣方要負責繳稅。 此外,屏東縣稅務局潮州分局官員則提醒民眾,即使房屋稅是按住家用稅率課徵,土地也 可能是用千分之十的一般稅率課徵,因為稅法規定民眾的土地若要適用千分之二的優惠稅 率,必須在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地的稅捐機關申請;一旦逾期申請,就只能等明年才能 享受優惠稅率。 至於要申請地價稅優惠稅率,官員說,土地必須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,包括本人、配偶 或直系親屬設籍,且未提供出租或營業才有資格。 【2009/08/23 聯合報】 http://udn.com/NEWS/FINANCE/FIN10/5094855.shtml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218.166.52.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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