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問題] 員工定期健康檢查 併入薪資所得及扣繳?

看板tax (稅板)作者 (想飛出憂鬱~)時間16年前 (2009/10/08 23:57), 編輯推噓0(00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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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嫩嫩HR小妹... 對於薪資扣繳有很多不懂之處~ 請各位幫我解答謝謝! 我們公司有舉辦兩年一次定期的員工健檢. (應該是根據勞工安全衛生法規定而有的"福利"... 在我進公司前就開始實施了!) 方式就是與醫院健檢中心簽約, 費用是員工每人預算3,000, 由醫院在這3,000元裏安排按規定必要之檢查及其它項目, 請員工自行去健檢, 然後醫院統一寄帳單到公司請款, 員工不用出半毛錢, 除非是有自選其它的檢查項目. 我的問題是這兩年一次的3,000的員工健檢活動, 是否應併入當年度員工之所得並辦理扣繳呢? 以往公司做完健檢, 從沒併入當年薪資或發過這筆扣繳憑單給員工, 但是我新來的主管不知從哪聽來說有人跟她說要這樣做... 我根本沒聽過這種說法... 現在我不知該怎樣處理... 從網路上訊息我看到兩種說法: 1. 由服務單位支領或給付之健康檢查費, 係屬職務上取得之補助費, 核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規定之薪資所得, "依法應併計取得年度綜合所得總額課稅" 2. 依財政部95/08/09 台財稅第09504551020號函 勞工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1項規定對於在職勞工應施行之定期健康檢查...(略) 其依同法條第2項規定負擔之健康檢查費,"不視為該勞工之薪資所得"...(略) 依我的看法, 以我公司的狀況, 員工沒支領公司也沒給付給員工錢ㄚ~ 應該是屬於2號說法吧~ 但是我不大確定我是否正確... 究竟我該怎麼處理員工每人的3,000元呢? 請大家為我解惑了! 感恩~ PS: 正確作法可不可以提供我法規或相關規定? 我要報告給我主管! 謝謝了~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18.168.240.16

10/09 00:59, , 1F
可以問國稅局阿...^^"
10/09 00:59, 1F
文章代碼(AID): #1ApWldaE (tax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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