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問題] 公告地價與市價差數倍,有操弄空間嗎
公告地價是徵稅的根據,有地價稅,土地增值稅
通常公告地價只有市價的10%-20%
表面上不必用市價課稅是人民佔便宜
實際上
所有的稅都是人民繳的
用市價課稅,跟用公告地價課稅,一樣都是人民要繳足夠的稅,只要改變稅率即可
所以何不用市價課稅呢
這樣反而沒有人為操弄的空間
以免政府在得票低的地方,猛漲公告地價,懲罰選民
所以
結論是公告地價幾乎沒有存在的必要
不是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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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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