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問題] 有關扶養親屬又有工作的問題

看板tax (稅板)作者 (蝶)時間16年前 (2010/05/03 13:28), 編輯推噓1(10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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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請問一下,我先生已經扶養他媽媽多年,他媽媽年紀大於65歲, 健保也都依附在我先生的眷保下, 要報稅了才知道說,他媽媽去年開始出借人頭給他姐姐報薪資 (他姐因為財務問題欠錢,所以名下不能有任何的薪資收入,不然會被扣掉 他媽因此出借人頭在他姐所屬的公司擔任假人頭工作。但健保仍在我先生這邊) 請問一下,這樣他媽媽可以獨立申報所得稅嗎?? 還是一樣要列為扶養的眷屬,然後將他的薪資所得列入我先生的收入呢?? 要報稅了才知道這個惡耗,實在有夠生氣,麻煩大家幫我解答一下 謝謝 --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218.162.84.197

05/03 16:31, , 1F
試算看看划不划算,不過是70歲(含)以上免稅額才有123000
05/03 16:31, 1F

05/03 16:31, , 2F
未達七十則是76000 @.@
05/03 16:31, 2F

05/03 16:32, , 3F
82000 (更正!!)
05/03 16:32, 3F

05/03 16:41, , 4F
要再加上薪資扣除額
05/03 16:41, 4F
文章代碼(AID): #1Btby9E7 (tax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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