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問題] 扶養父母及妹妹

看板tax (稅板)作者 (茶)時間16年前 (2010/05/19 18:42), 編輯推噓2(20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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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好意思請問 大姊年薪約77萬 扣繳稅額約4.8K 父親(未滿60歲領有殘障手冊)利息所得8393 母親(未滿60歲) 薪資+利息所得105490 請問母親因為收入超過82000,不是無謀生能力者不能扶養 那妹妹(21歲,在學,無收入)也不能讓姊姊扶養嗎?? 爬文有提到 對父母親扶養條件會有點寬 那我大姊可以試試看報扶養父+母+妹妹+三歲姪子嗎? (如果扶養4人軟體算出來是退稅) 還是只能 大姊扶養父親跟姪子 (繳9千多...) 媽媽跟妹妹一起申報??(繳0) 因為差蠻多的,想問問看對稅內行的人>"< 順便一問 假如大姊扶養父親申報出去,那我父親還能領到殘障生活補助的5千元嗎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220.136.20.124 ※ 編輯: greentea952 來自: 220.136.20.124 (05/19 18:50)

05/19 20:35, , 1F
1.母自己申報,大姐+父+妹妹+姪子.試試這樣的組合2.不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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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/19 20:37, , 2F
補助的方面,建議再詢問一下原申請單位
05/19 20:37, 2F

05/19 20:43, , 3F
恩 感謝 :D
05/19 20:43, 3F
不好意思請問 我剛剛查無謀生能力條件 什麼叫 無謀生能力 呢? 1.所得總額不超過免稅額就算 2.取得殘障手冊或身心障礙手冊者 3.因身體傷殘,精神障礙,智能不足或重大疾病就醫療養或尚未康復 致無法工作或取得證明需長期醫療者 4.其他經村里長調查顯無謀生能力者---所以要取得村里長的證明文件 5.確係受納稅義務人扶養 的確是 我大姊賺錢養我媽媽, 請問那可以依照第五點 請里長開證明 把媽媽跟大姊一起報嗎? ※ 編輯: greentea952 來自: 220.136.20.124 (05/19 21:18)

05/19 21:26, , 4F
有無謀生能力,是要以實際情形綜合判斷,上面那些只是"舉例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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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/19 21:27, , 5F
你看能符合啥一般日常生活經驗認為是無謀生能力的,就附上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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證明。 而且所列的是台財稅861885119函所舉的例子,其中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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里長證明部分,已被台財稅字第09604132960號函宣告不再援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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嗯嗯,我懂了Q_____Q 所以把爸爸媽媽合併申報 大姊+妹妹+姪子一起申報 應該會比較恰當 怕爸爸給大姊扶養申報之後,就不能每月領5千生活津貼, 那就因小失大了@@! 感謝S大跟K大 >////< ※ 編輯: greentea952 來自: 220.136.20.124 (05/19 21:35)
文章代碼(AID): #1Byy269A (tax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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