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問題] 定存利息與報稅的年度

看板tax (稅板)作者 (none)時間16年前 (2010/05/19 18:44), 編輯推噓1(10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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銀行定存的利息可選到期一次領或每個月領一次。 假如民國99年5月19日存2000萬,定期儲蓄存款設定3年固定,利率2%。 如果選到期利息整存整付, 那麼目前規定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應該是全部歸為民國102年的收入。 但假如利息是勾選每個月領一次,從民國99年到102年每個月銀行都會匯入利息, 那請問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是分3年計算,(也就是99年5-12月歸為99年利息所得收入 ,100年與101年各歸為當年利息所得,102年1月到5月歸為102年) 還是全部歸為民國102年的收入呢? 又另外想到一個問題, 若括號的對,假設存到民國100年5月就不存要中途解約了, 銀行通常會定存利息錢打八折,若是以每個月領一次的方式, 之前每個月已匯出的利息會再追討回來, 那麼是否民國100年收到的銀行寄來的民國99年扣繳憑單 的99年利息所得存款人要自己打八折後才報利息所得,並提出提前解約的證明, 還是要怎麼處理? 謝謝回答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61.230.187.68

05/19 20:32, , 1F
分別計算,綜所稅是以年度所得來認定
05/19 20:32, 1F
※ 編輯: apteryx 來自: 61.230.187.68 (05/20 00:5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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