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E: [問題] 父母為軍教免稅身分 扶養弟弟

看板tax (稅板)作者 (缺了些什麼的人生)時間16年前 (2010/05/20 15:05), 編輯推噓1(10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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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oxaliscat (oxaliscat)》之銘言: : 我的父親是國小老師 (不須報稅) : 我是否可以扶養我唸高中的弟弟呢?

05/20 14:40,
財政部74/06/10台財稅第17312號函
05/20 14:40
幫貼釋函 釋示函令內容(如文號) 主旨: 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一款及第二款所規定免納所得稅之個人,其未滿二十歲 或滿二十歲以上而因在校就學、身心殘障、無謀生能力之子女,不得由其 已滿二十歲之子女列報為同胞兄弟姊妹扶養親屬寬減額。 說明: 二、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第四目規定,免稅所得者之子女不得 由其親屬列報扶養親屬寬減額之立法意旨,係防止免稅所得者,將子女交 由他人申報扶養,以規避稅負。 (財政部74/06/10台財稅第17312號函) -- 節錄 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一款及第二款 第4條 左列各種所得,免納所得稅︰ 一、現役軍人之薪餉。 二、托兒所、幼稚園、國民小學、國民中學、私立小學及私立初級中學之 教職員薪資。 -- 您有想清掉的雜物嗎? 太多用不著、丟掉又可惜的東西想找個好歸宿? , , 穿不下的衣服、用不到的文具、玩具、娃娃、贈品堆太多不知怎處理嗎? 歡迎來Ptt-Charity公益板逛逛,將可用的物資捐給有需要的單位, ╰ *** 讓您不需要的東西,給最需要的人珍惜,既清空間又可做好事,一舉數得! /\ 市民廣場 → 3.PttAction → 3.PttActivity → 4.Ptt-Charity 公益板邀您一起做公益!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220.132.147.5 ※ 編輯: akakapo 來自: 220.132.147.5 (05/20 15:10)

05/20 15:20, , 1F
爬文後發現這釋函在板上出現好多次了 XD
05/20 15:20, 1F

05/20 16:07, , 2F
用比較不禮貌的說法,就是得了便宜還賣乖吧…
05/20 16:07, 2F

05/20 16:21, , 3F
老一輩的想法大概是,(免稅額)能用則用,不用就浪費了~ XD
05/20 16:21, 3F
文章代碼(AID): #1BzDyxUL (tax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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