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問題] 所得稅...問個關於直系尊親屬過世的老問題

看板tax (稅板)作者 (中了生菜毒)時間16年前 (2010/05/21 12:19), 編輯推噓2(204)
留言6則, 2人參與, 最新討論串1/1
我自認做過發文前該做的三件事了...不過還是搞不懂... 所以還是厚顏請教一下... 我媽98年8月過世 97年底得到重大傷病證明且也沒收入 我爸56歲但98年收入應該未達繳稅標準 家中還有我跟我姐 我姐收入較高 父母都可以由我姐報扶養且全年扣除對嗎? 如果我爸不能給我姐報扶養 那我媽一定要跟我爸合併申報嗎 能不能單獨由我姐報扶養? 我之前看到死亡者若有配偶則由配偶合併申報 無配偶則由繼承者三個月內申報 這是指以死亡者為納稅義務人嗎?跟能不能由我姐扶養有衝突嗎? 這一點我看好久還是看不懂 另外我爸媽原本是開公司 但在97年底結束 所以他們開公司時的收入 即使到98年還有 也跟所得稅無關對嗎? 死亡者的所得資料就是只能跑國稅局或稽徵所申請囉? -- 最近要去申請所得資料 身分證又在這節骨眼不見~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14.36.178.49

05/21 12:53, , 1F
依所得稅法第71-1條,你父母要合併申報(以父為納稅義務人)
05/21 12:53, 1F

05/21 12:54, , 2F
你母親98年度的所得資料要向國稅局申請。(有錯請指正^^)
05/21 12:54, 2F

05/21 13:19, , 3F
謝謝...那 不能給我姐報扶養喔...
05/21 13:19, 3F

05/21 13:39, , 4F
如果父母收入都沒有超過免稅額?
05/21 13:39, 4F

05/21 13:48, , 5F
其實可以打電話去問國稅局,會比較準確 ^^"
05/21 13:48, 5F

05/21 13:49, , 6F
我也不知道除了法條,有無其他相關釋函
05/21 13:49, 6F
文章代碼(AID): #1BzWcs9q (tax)
文章代碼(AID): #1BzWcs9q (tax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