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問題] 離婚後再嫁的遺產問題

看板tax (稅板)作者 (壞人小朋友)時間15年前 (2010/07/18 17:57), 編輯推噓3(30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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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有位女性親戚結束了十幾年的婚姻, 有三名子女,但前夫規定永久沒有探視權,一斷百了。 果真數年來完全沒有往來了。 後來這位女性親戚再嫁,又生了一個兒子, 新丈夫並不知道她有過一段婚姻,還有三名子女。 最近女親戚的母親過世,其父先分配遺產, 兒子與女兒平分,她也被分配到上千萬的房地產。 不知日後女親戚過世,辦理遺產繼承時, 是否四名子女均分? (看前面文章,好像是前夫子女也有繼承權) 問題是新丈夫還以為是娶了第一次結婚的女子, 如果日後是四名子女要均分遺產,那女親戚大概要找機會先說明一下了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11.250.1.2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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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母親來說,不管跟誰生的小孩,都是她的直系血親卑親屬,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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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第一順位繼承人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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樓上正解,不過可以立遺囑分配,或在生前就先贈與現在的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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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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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以立遺囑 記得要公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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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遺囑還要考慮到特留分的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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