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問題]扶養直系親屬糾紛 (扶養事實>先報先贏)

看板tax (稅板)作者 ((反轉向上))時間15年前 (2010/11/13 22:25), 編輯推噓0(00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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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所得稅申報直系親屬(奶奶) 結果被退回,要補稅. 打電話詢問國稅局,結果稅捐處人員 回答已經被我堂弟早一步申請. 所以必須補稅. 但是我是5/1凌晨且用網路報稅. 為何我需要補稅. 應該是我先申請的不是嗎? (我堂弟申請日期是5/22) 結果我所得到的答案, 更出乎我的意料之外. 因為所有各縣市的申請資料不管先後. 最後會匯整至台北, 而因為台北會先做報稅處理的動作. 因此後面的其他縣市, 再申請一併被退回而補稅. 雖然說親戚之間的不合, 但有扶養的事實. (匯錢證明) 反倒是我堂弟並沒有扶養事實證明. 為何得到卻是這種答案. 真是讓人心情不悅. 還說這種事情應該由我們自己要先講好. 難道真的沒有其他方法了嗎? 請大大們為我解答. 感恩~.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219.85.14.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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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可以寄申請書附加相關扶養證據給你所在地國稅局
11/14 00:07, 1F

11/14 00:08, , 2F
一般來說他們收到的話就會幫你做查核更正的動作了
11/14 00:08, 2F

11/14 23:49, , 3F
感謝~
11/14 23:49, 3F
文章代碼(AID): #1Ctf_6kR (tax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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