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問題] 扶養親屬被判定為有所得該如何申請複查?

看板tax (稅板)作者 (RD)時間15年前 (2011/01/06 16:40), 編輯推噓1(100)
留言1則, 1人參與, 最新討論串1/1
我97年,98年所得稅都申報扶養我媽 97年申報完沒事 而我媽是退休教師,領的是部分月退(約2萬) 前幾天收到補稅單,要補一萬多的稅 理由是 母親未滿60歲且有所得 所以母親那邊所有的免稅額、捐贈、醫藥費等都被剔除 而經詢問我媽,她說98年有去某大學作講習 一學期收入約兩萬多 那我現在是否是請她去查她98年的收入 若沒超過標準則以此資料證明被扶養人無謀生能力? 那若其實她記錯了,導致所得超過標準 也就是她不得被扶養 那她本來沒申報所得稅,能否由她本人申請退稅?(因為她醫藥費很多) 請各位先進提供意見,感謝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15.83.141.77

01/20 02:46, , 1F
回最後一段..若無可扣繳稅額,也沒得退稅哦~
01/20 02:46, 1F
文章代碼(AID): #1D9N__OJ (tax)
文章代碼(AID): #1D9N__OJ (tax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