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問題] 所得稅補稅問題

看板tax (稅板)作者 (Vin)時間15年前 (2011/01/09 00:29), 編輯推噓1(10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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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版友好:   我在前幾天收到了國稅局的補稅單,主要是有一筆收入漏報 此筆收入是父親之前開店有去做類似執照申請登記,但由於父親 店的坪數太小的關係,所以就不用再申請執照,但原來父親的店 一直都有登記在案。但父親的店已於2006年結束營業,但未 去申請註銷,再加上我有申報扶養父親,所以這筆收入也就成為 我漏報的項目。只是我認為父親的店已在2006年結束營業了 但去年五月申報的所得稅卻認為這筆收入(共39600元)還是需要 登記。 父親已在禮拜五的時候到相關單位申請註銷了,不過這筆收入 似乎還是得申報,所以想請教版友的是:不知道是否有什麼方法 可以說服國稅局這筆收入不需要再被扣稅,畢竟我開始工作的時候 父親已沒有在工作了。 謝謝版友的指教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14.33.196.222

01/09 11:54, , 1F
"舉證",EX:水,電,房屋稅單由營業改成非營業等...........
01/09 11:54, 1F

01/09 17:41, , 2F
您好,由於那邊是用租的。而且已經四年多了
01/09 17:41, 2F

01/09 17:42, , 3F
收據那邊其實沒有留著哩。這樣是不是就沒有辦法了
01/09 17:42, 3F

01/09 18:00, , 4F
事實認定問題.必須由你們自己設法舉出足以說服國稅局的證據.
01/09 18:00, 4F

01/09 18:02, , 5F
只要證據足夠.可循行政救濟程序翻案.否則.就......
01/09 18:02, 5F
文章代碼(AID): #1DA93Sko (tax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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