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問題] 夫妻所得申報問題

看板tax (稅板)作者 (小叮噹口袋的胖妞)時間15年前 (2011/02/24 09:17), 編輯推噓0(00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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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[本文轉錄自 ask 看板 #1DPQ_adP ] 作者: im3m (小叮噹口袋的胖妞) 看板: ask 標題: [請問] 夫妻所得申報問題 時間: Thu Feb 24 09:09:52 2011 想請教幾個問題: 1.我去年工作到3月底後結婚,婚後再工作2個月,5個月的薪資收入不到20萬。 個人有股票股利,但應該不多。 先生是三師之一,年收入150W左右,今年二個人是婚後第一次申報, 請問,婚後的第一年可以分開申報嗎?以我的例子,若可以分開跟合併, 選擇那一個比較有利? 2.先生婚前都是列舉扣除額,那如果合併申報的話,二個人都要採列舉嗎? 意指,我要放棄個人扣除額,然後把我少少的捐款收據、就醫、保險等收據拿出來? 3.目前有在做貴松松的假牙,我的保險業務員有跟我說醫療上的單據(包括自費支出) 是可以無上限(她說是有限制,只是我不可能看到那個額度),所以可放心拿出來做 列舉的,但現在卡在我不知道我有沒有索取收據的必要,因為在自費的部份 有索取收據跟沒索取,是二種價碼… 感謝看完此篇發問,謝謝<(_ _)>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220.136.132.150

02/24 09:16,
tax板
02/24 09:16
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220.136.132.150

02/24 09:49, , 1F
還沒爬文的我好糟@@" 剛爬了一下,第1個問題已經有解~~等等看
02/24 09:49, 1F

02/24 09:49, , 2F
完牙醫回來繼續爬文 >"
02/24 09:49, 2F

03/01 17:25, , 3F
1.可以分開,要試算才知道 2.合併都要用同一方式
03/01 17:25, 3F
文章代碼(AID): #1DPR72Cr (tax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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