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E: [問題] 營所稅 幫員工投保團險及壽險

看板tax (稅板)作者 (柳風昀)時間15年前 (2011/02/24 17:05), 編輯推噓0(000)
留言0則, 0人參與, 最新討論串1/1
※ 引述《lifenong (國泰人壽 小a)》之銘言: : 問一下 營所稅的問題 : 就是一般公司行號 : 幫員工投保團險及壽險 : 保費扣抵的上限是多少啊? 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83條之規定-保險費 一、 保險之標的,非屬於本事業所有,所支付之保險費,不予認定。但經契約 訂定應由本事業負擔者,應核實認定。 二、 保險費如有折扣,應以實付之數額認定。 三、 跨越年度之保險費部分,應轉列「預付費用」科目。 四、 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由營利事業負擔部分,應予核實認定,並不視為 被保險員工之薪資。 五、 營利事業為員工投保之團體壽險,其由營利事業負擔之保險費,以營利事 業或被保險員工及其家屬為受益人者,准予認定。每人每月保險費在新臺 幣2000元以內部分,免視為被保險員工之薪資所得,超過部分視為對員工 之補助費,應轉列各該被保險員工之薪資所得,並應依所得稅法第89條規 定,列單申報該管稽徵機關。 六、 保險費之原始憑證,為財政部許可之保險業者收據及保險單。但國際航向 國外保險業者投保,經取得該保險業者之收據及保險單,可核實認定。團 體壽險之保險費收據,除應書有保險費金額外,並應檢附列有每一被保險 員工保險費之明細表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14.41.234.194
文章代碼(AID): #1DPXzcBu (tax)
文章代碼(AID): #1DPXzcBu (tax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