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問題] 關於報稅時房貸利息的問題

看板tax (稅板)作者 (jack)時間15年前 (2011/05/04 17:46), 編輯推噓1(10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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爬過文, 但是還不是很確定自己的想法 想請問各位, 在申報綜所稅時可以列舉房貸利息, 但是我去財政部網站上查的 規定是:納稅義務人、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於課稅年度在該地址辦峻戶籍登記 因為我跟我太太去年搬入新屋後(房子是太太的名子)一直沒有去辦牽入戶籍的手續 今天要報稅時要列舉房貸利息才發現有上面那條規定, 現在想問的是: 我如果現在才去辦牽入戶籍的手續, 因為今年是報去年的綜所稅 所以是不是今年報稅時還是一樣不能列舉此房貸利息呢? 是不是只能等明年報稅時才可以列舉此房貸利息呢? 感謝各位的回答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40.113.144.210

05/04 17:47, , 1F
來不及了,只能等明年報稅囉。
05/04 17:47, 1F

05/04 17:51, , 2F
所以你們去年的地價稅也虧到了嘛?快去遷戶籍吧!
05/04 17:51, 2F

05/04 18:00, , 3F
對呀!去年地價稅也虧到 沒想到綜所稅再虧一次QQ
05/04 18:00, 3F

05/04 18:01, , 4F
你們的代書不夠專業,沒有提醒你們 XD (開玩笑的啦)
05/04 18:01, 4F

05/04 20:54, , 5F
推樓上 XDD 當初代書千交代萬提醒要去戶籍登記
05/04 20:54, 5F
文章代碼(AID): #1DmI1sBc (tax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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