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問題] 列舉扣除額單據

看板tax (稅板)作者 (害怕明天怎過今天)時間15年前 (2011/05/07 13:56), 編輯推噓1(10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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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次列舉扣除額大於標準扣除額, 預計採用列舉扣除額 我的問題是: 1.依照報稅軟體查詢到的列舉扣除額包含捐贈+保險(24000)+健保 這些是否就不用寄單據回國稅局 2.另有未查詢到的醫療費用(長庚美容中心)47000, 是否回寄此單據回國稅局即可 謝謝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61.62.78.229

05/07 14:11, , 1F
你可以申報,如果你申報的資料國稅局都有,就不用寄回.
05/07 14:11, 1F

05/07 14:11, , 2F
如果你申報的扣除額國稅局沒有,就會指示說有哪些資料要補件
05/07 14:11, 2F

05/07 14:12, , 3F
但是,美容中心的,可能很難申報成功.除非你能證明醫療必要性
05/07 14:12, 3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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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7000 這筆不過的可能性很高 = =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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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/07 21:17, , 5F
可是單據上有寫可抵綜所稅,是否表示即可抵,若最後沒過
05/07 21:17, 5F

05/07 21:18, , 6F
國稅局會怎樣處理?我基本上是退稅的狀況
05/07 21:18, 6F

05/07 21:18, , 7F
另捐贈是軟體下載的,但軟體最後我補收據正本?
05/07 21:18, 7F
文章代碼(AID): #1DnDya4H (tax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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