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問題] 執業所得可以和薪資加總??

看板tax (稅板)作者 (沒 有 雨 的 日 子)時間15年前 (2011/05/11 17:08), 編輯推噓1(10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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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收到了一張 9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試算稅額退稅確認申報書 讓我確認無誤貼郵票寄回去, 當中在試算所得總額時, 把我的【50薪資】和【9B執業98】加總再一起, 之前我在網站上看到執業所得在報稅時可以扣除必要成本, 或是扣掉免稅額度: http://www.epochtimes.com/b5/6/5/1/n1303979.htm 但這張紙並沒有扣除呢! 總覺得這張紙的計算上好像有些怪怪的地方, 不知道下一步該怎麼處理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14.32.110.196

05/11 20:37, , 1F
"9B執業98"之數是否為實際所得的70%?
05/11 20:37, 1F
文章代碼(AID): #1Dob7v2f (tax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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