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新聞] 抗稅失敗、國賠成功 政府幫繳600萬稅

看板tax (稅板)作者 (不忘初心)時間14年前 (2011/08/17 21:16), 編輯推噓1(10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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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udn.com/NEWS/SOCIETY/SOC6/6531316.shtml 抗稅失敗、國賠成功 政府幫繳600萬稅 【聯合報╱記者鄭惠仁/台南報導】 2011.08.17 04:29 am 張春生、張春風兄弟在父親過世前受贈約四分土地,被區公所誤認是農地, 不需繳土地增值稅;三年後稅務單位要求補繳六百四十二萬元土增稅,兩 人打行政官司敗訴,訴請國賠卻勝訴,司法史上罕見。 張春生表示,他與弟弟因沒錢繳稅,台南市稅務局聲請拍賣,但已三次流 標,最近又要第四拍,金額降到八百萬元,遠低於土地實際價格;他們雖 要求稅務局暫緩執行,但未被接受。 台南市稅務局法務課股長林佳億表示,最高行政法院已在去年判決張春生 兄弟應各補繳土增稅三百廿一萬元確定,因當事人未繳納,才送行政執行 處執行;兩兄弟雖另打國賠官司,卻是兩回事,稅務局還會上訴。 張春生指出,二○○三年底,他們取得原新營市公所發的農業用地作農業 使用證明書及原台南縣政府稅務局發的土地增值稅不課徵證明書,隔年初 父親把土地贈與他們並辦移轉,孰料二○○七年被通知要補稅六百四十二 萬元。 原新營市公所黃姓承辦人表示,當初到現場勘查確認是農地,才核發農業 使用證明書。林佳億指出,看到市公所核發農業使用證明書,才發給不課 徵證明書,後來發現土地早編定為交流道特定區貨物轉運中心,並非農地。 張春生說,如果不是兩單位的過失,他們不可能辦理移轉登記,政府沒道 理要他們補繳土地增值稅;打行政官司一審敗訴後,另打國賠官司。 台南地院前年底認為,原新營市公所及原台南縣稅務局有過失,判決兩單 位應賠償兩兄弟各三百廿一萬元;台南高分院法官日前仍認兩單位有過失 ,駁回台南市政府的上訴。 【2011/08/17 聯合報】@ http://udn.com/ ------ 提國賠真是太有創意了 XD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15.43.215.94

08/17 23:36, , 1F
有意思 謝謝
08/17 23:36, 1F
文章代碼(AID): #1EIxyO6B (tax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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