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問題] 關於自用房屋貸款扣除額的問題

看板tax (稅板)作者 (littlegreta)時間14年前 (2011/10/28 13:21), 編輯推噓0(00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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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好,小弟的戶籍地址在南部, 今年年初時,因投資理財在新北市購一屋, 聽朋友說,房貸利息可以報稅, 但必須戶籍地是購屋地,想請問大家, 是否在年底前做遷戶口就可以了? 由於是瞞著家人置產..想請問如果戶籍遷入新北市, 但明年1月又遷回原戶籍..這樣還算符合報稅列舉的資格嗎? 不好意思,是報稅新手,煩請大家幫忙回答,感恩不盡!!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59.120.162.126

10/28 14:13, , 1F
難不成你"每年"為了報稅,打算一直將戶籍遷入又遷出?
10/28 14:13, 1F
文章代碼(AID): #1EgZlG-d (tax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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