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問題] 如何舉證無該筆收入

看板tax (稅板)作者 (楓亭)時間14年前 (2011/11/16 17:04), 編輯推噓0(00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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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父借款給朋友兩百萬元,對方以房產設定250萬作為抵押 約定年利率6%,每月付息 但對方未依約支付利息 次年申報所得稅時,被國稅局認定有利息收入12萬 但實際上只拿到3萬 和國稅局提出轉帳資料 只有1~3月份各轉入1萬,其餘月份無轉入資料 有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追討,但是國稅局不認同存證信函效力 到國稅局詢問時,國稅局人員說對方是親戚嗎? 家父回答不是,國稅局人員對曰:那你這樣很難認定對方沒付錢 (好奇怪的邏輯,難道對方是親戚才比較不會和我們串通嗎?) 問題: 請問還有何證據可以讓國稅局相信家父只收到3萬利息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14.41.140.17

11/17 22:04, , 1F
轉帳資料雖然沒有 但有可能直接付現金 國稅局會有疑慮
11/17 22:04, 1F

11/17 22:05, , 2F
存證信函沒有法律效力 提告才有
11/17 22:05, 2F
文章代碼(AID): #1EmtolHV (tax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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