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問題] 房屋連貸款過戶子女與內政部購置住宅補貼

看板tax (稅板)作者 (jih)時間14年前 (2012/01/08 02:00), 編輯推噓0(00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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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本人名下有一房產,想申辦內政部購置住宅補貼貸款220萬! 就我了解,內政部購置住宅補貼目前1~20年利率1.417%,21~30年利率2.275% 卻因為母親在台南永康有一住宅而不符合申辦條件其中之一: 戶籍內直屬親屬與其配偶皆無住宅。 母親的此住宅目前也尚在貸款(170萬)當中。 p.s.我們家的房貸都是一起繳的,所以是以減低全家人貸款總負擔為目的。 目前想到的作法是: 母親將永康住宅過戶給姐姐(含貸款), 姊姊和媽媽的戶口都設在此住宅, 可能的好處: (1)此時過戶因房屋含有貸款170萬,房屋現值-177萬貸款也許可能<220萬免贈與稅額 (2)姐姐也可以將母親原先貸款的170萬改為較低利率的內政部購置住宅補貼220萬 (3)本人名下的房產也可以申辦內政部購置住宅補貼貸款220萬 想請問: (1)永康的房子若為了辦內政部的此貸款,是否就不能以贈與,而是要以買賣方式過戶? (2)是否真有以上3項可能的好處 (3)姊姊永康的房子若想再另外申辦青年首購多貸一些,搭配購置住宅220萬 必須依照下列(A)或是(B)呢? (A)兩者需合併計算:(購置住宅貸款額度+青年首次購屋額度)< 銀行鑑價*核貸成數 (B)還是可分別申辦:1.購置住宅貸款額度      < 銀行鑑價*核貸成數 2.青年首次購屋貸款額度 < 銀行鑑價*核貸成數 (4)父母房屋過戶子女,除了贈與稅,契花稅,土地增值稅,還有什麼稅要值得注意的? 先謝謝大家回答解惑了!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49.158.68.9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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