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問題] 有關退職所得

看板tax (稅板)作者 (Eva)時間14年前 (2012/05/01 11:22), 編輯推噓2(208)
留言10則, 2人參與, 最新討論串1/2 (看更多)
各位好,想請教一個問題~ 我先生去年被資遣,領到幾個月的資遣費, 依照所得稅法第14條第九類所得的定義, 我認為這筆資遣費應該屬於退職所得, 但是收到扣繳憑單似乎是全部併入薪資所得, (退職所得有定額免稅的規定,薪資所得就全部得繳稅) 我明天會幫他打去前公司了解一下, 只是想先跟各位大大確認一下, 是不是有甚麼是可能納入薪資所得的原因? 自願或非自願離職會有差別嗎? 莫非是下段文字但書裡的原因? 所得稅法第14條第九類的定義: 退職所得:凡個人領取之退休金、資遣費、退職金、離職金、終身俸、 非屬保險給付之養老金及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辦理年金 保險之保險給付等所得。但個人歷年自薪資所得中自行繳付之儲 金或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提繳之年金保險費,於提繳年度已計 入薪資所得課稅部分及其孳息,不在此限。 另外,第九類定義中的退職服務年資,是否就是指在該公司服務的年資? 謝謝大家~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14.25.202.31

05/01 12:59, , 1F
1.資遣費對公司來說 屬於薪資費用 查準71條
05/01 12:59, 1F

05/01 12:59, , 2F
建議你應該先打電話跟前公司確認 是否為扣繳申報類別有誤
05/01 12:59, 2F

05/01 13:00, , 3F
對個人所得來說 屬退職所得沒錯 可享定額免稅 一般是一次
05/01 13:00, 3F

05/01 13:01, , 4F
領取 免稅部分為169000*於該公司服務年資 沒超過這限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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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/01 13:01, , 5F
資遣費就屬於免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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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/01 13:04, , 6F
另外 剛仔細查了一下 若公司給付的資遣費沒超過上面計算
05/01 13:04, 6F

05/01 13:05, , 7F
限額 就不用列單申報扣繳
05/01 13:05, 7F

05/01 15:12, , 8F
謝謝~ 若公司給付的資遣費沒超過限額,可以不開扣繳憑單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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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/01 15:12, , 9F
嗎?只是我大概算一下他薪資扣繳憑單的總額,應該是有含這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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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/01 15:13, , 10F
,我明天再打去他前公司問清楚..謝謝唷~
05/01 15:13, 10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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