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問題] 列舉扣除額:人身保險費(非健保) 之疑問

看板tax (稅板)作者 (被遺忘的角落)時間14年前 (2012/06/05 11:36), 編輯推噓2(207)
留言9則, 2人參與, 最新討論串1/1
往年都使用標準扣除額, 今年自然人憑證一讀取下來才發現會超過 76000 倉促的報完稅後才發現有二筆人身保險費(非健保) 可以報卻沒有申報的 因為之前沒報過,所以問一下, 這人身保險費要保人(付保費的人)與被保險人(享有保單的人)不是同一個人,這有關係嗎? 我爸的醫療險, 是我支付保費的,每年都從我身上扣 我外婆的養老險(有點像郵局六年期的存錢險), 是我弟支付保費的 我報爸爸和外婆做為扶養, 我可以拿他們的人身保險當列舉扣除額嗎? 今年可以報而少報的,來的級補救嗎? 能多退 2400 啊 T口T 怎麼補救呢? 謝謝!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11.235.211.17

06/05 12:04, , 1F
你所謂的"支付保費"者,確認是保單上寫的"要保人"嗎?
06/05 12:04, 1F

06/05 12:05, , 2F
若是,只有你父親那筆醫療險可列舉申報
06/05 12:05, 2F

06/05 12:05, , 3F
(要保人與被保險人需在同一申報戶內才可列舉)
06/05 12:05, 3F

06/05 12:06, , 4F
請帶著今年申報的收執聯,走一趟國稅局辦理"更正"。
06/05 12:06, 4F

06/05 12:39, , 5F
這個應該是指,除非我外婆的保費是我交的,我才能拿來報? 3Q
06/05 12:39, 5F

06/05 14:39, , 6F
不不不,只要你外婆那張保單上的要保人是你,就可申報列舉
06/05 14:39, 6F

06/05 14:40, , 7F
某些狀況,保單上的要保人跟實際支付保費者是不同人...
06/05 14:40, 7F

06/05 14:40, , 8F
但國稅局只以"保單"為準~
06/05 14:40, 8F

06/05 20:10, , 9F
謝謝樓上的大大! 我懂了, 3Q !
06/05 20:10, 9F
文章代碼(AID): #1FpNwkEJ (tax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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