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問題] 列舉扣除漏報
今年報稅才發現有前幾年可以報列舉的證明漏報了
找了資料規定說明5年內都可以補報退稅
之前還特地去國稅局問要填寫甚麼資料
當時承辦櫃臺說不用填甚麼表格
只要把證明的資料附上即可
所以打算將這些資料整理好跟今年的資料一起送
不過送件時被核收人員擋了下來
第一.他要我填寫欲補報年度的手寫報稅資料
因為我一直都是網路報稅,沒寫過這麼一大張表格
問他有哪些項目要寫,對方似乎也不是很確定
最後告訴我的是寫基本資料跟列舉扣除以及退稅帳號即可
第二.核收人員不願意收我這些補報的資料
他要我自己直接寄給承辦單位(我非在戶籍地繳件)
也因為這樣我這些資料又帶回家就擱到現在
請問這些補報資料是要在報稅期間送出
還是任何時間都可
附上手寫申辦資料(填寫基本,列舉,退稅帳戶等資料)及證明文件
是否還有遺漏事項
謝謝分享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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