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問題] 重購自用住宅報稅疑義?

看板tax (稅板)作者 (!加油!)時間13年前 (2013/05/12 23:50), 編輯推噓0(00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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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問一下 我去年8月賣房子 賣出比當初買進高 是否就不算財產交易損失?? 而且要報財產交易所得??? 之後9月時將戶籍從賣的房子遷回老家 12月又買了新房子 但是戶籍尚未遷入新房子 那能不能算重購自用住宅?? 還是戶籍一定要遷入 那如果現在趕快遷入算嗎?? 還有我在賣房子後將戶籍遷出 房貸利息可否拿來作為列舉扣除額?? 我在報稅系統裡輸入所得資料時 新增一筆財產交易所得時有下列問題 1.有一欄位"扣繳單位統一編號"要去哪裡查詢?? 2.有一欄位 "必要費用及成本" 所指為何??而且無法修改?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27.52.251.160
文章代碼(AID): #1HZxehVc (tax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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