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問題] 列舉扣除額的房貸利息部分

看板tax (稅板)作者 (真真假假)時間13年前 (2013/05/25 22:07), 編輯推噓1(10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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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所瞭解,如果要把房貸利息算入列舉扣除額中, 必需要房屋本人 (也就是我)入籍在該房子, 或是配偶 或受扶養的直系親屬有入籍在裡面。 可是我的問題是... 因為我爸是給我哥哥報扶養,我哥設籍在A縣市,我爸設籍在B縣市(也就是我的房子那邊) 但,我本人則是跟我哥一樣設籍在A縣市。然後和我哥在同一戶口裡。 請問一下,那這樣到時候明年度的列舉扣除額,我可以把房貸利息列入嗎?? 因為我和我爸這樣看起來不是同一申報戶。(他給我哥扶養,我則自己報) 另外,如果不行的話,就列舉的規定,最慢多久前要把我的戶籍遷到所購買的房子那?? 謝謝喔!!~~ ^^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82.235.241.125

05/26 11:29, , 1F
該年度遷入即可。所以你今年遷戶籍,明年五月即可申報列舉
05/26 11:29, 1F
文章代碼(AID): #1HeCMdvB (tax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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