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問題] 老人年金請領

看板tax (稅板)作者 (water)時間13年前 (2013/05/26 22:06), 編輯推噓0(00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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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暫行條例 第 三 條 年滿六十五歲,在國內設有戶籍,且於最近三年內每年居住超過一百八十三日之 國民,未有下列各款情事者,得請領敬老福利生活津貼(以下簡稱本津貼), 每月新臺幣三千元: 三、已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、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、老年農民福利 津貼或榮民就養給與者。 五、個人所有之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。 前項第五款土地之價值,以公告土地現值計算;房屋之價值,以評定標準價格計算。 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 請問公告土地現值及房屋價值,是不是可以看成 一整年的土地現值+房屋的稅金通知單沒有達5萬,就可以領老人年金呢? 謝謝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203.66.222.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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