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問題] 這樣檢舉有成立嗎?

看板tax (稅板)作者 (科科~)時間12年前 (2014/01/05 01:29), 編輯推噓1(10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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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前幫A公司做一個案子 薪資部分A公司開了一張支票給我 在去年報稅時 未收到扣繳憑單 國稅局寄來的試算表也沒這筆金額 但多了一筆B公司的薪資所得 而且是數十萬元薪資(與支票金額不符) 經洽稅務機關後 承辦人要我檢舉這B公司亂報 然後要我扣除B公司這筆薪資所得後進行報稅 這幾天收到補稅通知 那張支票的薪資需要補稅 但支薪公司還是寫B公司的名稱 (A公司和B公司有另外合作關係 當初B公司說是會計報錯 不斷來電要我撤案) 想問 1.這檢舉有成立嗎?因為我都沒收到任何回函 2.我是領A公司的支票 但補稅單支薪公司卻是B公司 這樣補稅會有問題嗎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23.50.38.208

01/05 07:17, , 1F
可能是檢調單位還沒偵結.請檢附檢舉書相關收文影本洽國稅局
01/05 07:17, 1F

01/05 09:16, , 2F
你沒表達"我要檢舉"+"提供資料";綜所稅務員也懶
01/05 09:16, 2F

01/05 22:54, , 3F
我有填表 承辦員也有印我證件
01/05 22:54, 3F
文章代碼(AID): #1Io4JTcj (tax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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